返回第191章 唐纪七(2/4)  资治通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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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徒众,糜损国家,寺塔奢侈,虚费金帛。’为诸僧附会宰相,对朝谗毁,诸尼依托妃、主,潜行谤讟,子佗竟被囚执,刑于都市。及周武平齐,制封其墓。臣虽不敏,窃慕其踪。”

    上诏百官议其事,唯太仆卿张道源称奕言合理。萧瑀曰:“佛,圣人也,而奕非之;非圣人者无法,当治其罪。”奕曰:“人之大伦,莫如君父。佛以世嫡而叛其父,以匹夫而抗天子。萧瑀不生于空桑,乃遵无父之教。非孝者无亲,瑀之谓矣!”瑀不能对,但合手曰:“地狱之设,正为是人!”

    上亦恶沙门、道士苟避征徭,不守戒律,皆如奕言。又寺观邻接廛邸,溷杂屠沽。辛巳,下诏命有司沙汰天下僧、尼、道士、女冠,其精勤练行者,迁居大寺观,给其衣食,无令阙乏。庸猥粗秽者,悉令罢道,勒还乡里。京师留寺三所,观二所,诸州各留一所,馀皆罢之。

    傅奕性谨密,既职在占候,杜绝交游,所奏灾异,悉焚其稿,人无知者。

    癸未,突厥寇西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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