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前言(14/21)  不可不知的中国5000年历史悬案(出版书)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约,如果没有回来,虽然有誓约,也是一纸空文。”1141年十一月,宋金达成和议,历史上称为绍兴和议,最后,金国送回了宋高宗赵构的母亲韦太后,而宋高宗的哥哥宋钦宗赵桓当时拦住韦太后的车轿,痛苦地央求韦太后:“请回去告诉九弟(赵构),只要能让我回去,有间普通的房子住,我就心满意足了。”但是赵桓这个愿望始终没有实现,最终死在金国。在京杭大运河交汇处的上塘河河口映月桥,当年宋高宗的母亲韦太后南归时就从这儿登岸。现在新建的映月桥上,仿古设施的双龙阁和双龙戏珠浮雕相当逼真地再现了当年情景。宋高宗母子重逢,喜极而泣。韦贵妃回朝后,被宋高宗尊封为“显仁太后”。我们可以看出宋高宗赵构是个孝子,宋高宗提出放了生母就议和,那么金国肯定也会提出相应的条件,这个条件就是:杀岳飞,放其母。而且历史事实是宋高宗在1141年十一月达成宋金和议之后的1142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农历除夕夜,赵构“特赐死”岳飞,而当时韦太后可能正在归途之中。

    秦桧根据宋高宗的指示,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毒死于临安风波亭,年仅39岁。岳飞部将张宪、儿子岳云亦被腰斩于市。岳飞父子及张宪死于奸臣昏君之手,激起了抗金军队和老百姓的强烈愤怒,韩世忠当面质问秦桧,秦桧支吾其词“其事体莫须有(也许有)。”韩世忠当场驳斥:“‘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岳飞临死前,他在供状上写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个大字。当然宋高宗思念母亲而杀岳飞只是原因之一,岳飞之死还有其他的原因。

    首先是,宋代皇帝有猜忌大将的传统。先是宋太祖杯酒释兵权,后来又有“兵无常帅,帅无常兵”的制度,对武将很不信任,对拥有兵权的大将更是疑忌。历史上的岳飞既是一个好学习、不扰民、得军心的人,也是一个不好色、不爱钱、不贪财的人。有人要送美女给他,被岳飞退回;年轻时岳飞喜欢喝酒,皇上劝了他一次,他从此就滴酒不沾;皇上要给他盖房子,他不要,并且说:“敌未灭,何以为家?”岳飞如此高尚,如此廉洁奉公,而又常打胜仗,如此得民心军心,他意欲何为?宋高宗对所谓的“岳家军”更是敏感,顾虑重重,对岳飞更是不太信任的。

    其次,岳飞的北伐口号是“直捣黄龙,迎回二圣”,这正中宋高宗的要害。再次,岳飞在要求宋高宗册立太子的事情上也使得宋高宗对岳飞不满。显然岳飞被杀害,一方面有宋高宗思念母亲的缘故,另一个方面从岳飞的政治单纯和精忠报国来看,宋高宗也有自私阴暗的一面,他对岳飞没有好感,并且独独没有给岳飞平反。直到宋孝宗时才给岳飞加谥武穆。但是放到历史的宏大背景之下,岳飞之死与南宋初年复杂的政治经济军事形势息息相关,也许他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说到底可能就是人性的悲剧!

    

    

    宋代词人李清照是美女还是丑女?

    宋代词人李清照是美女还是丑女?

    李清照(1084~约1155年),号易安居士,南宋杰出女文学家,以词著名,兼工诗文,在中国文学史上享有崇高声誉。这样一位多愁善感、文才超众,而且从小生活安逸,在书香人家长大的女子,使我们这些后代人在谈及她时,往往有一种先入为主的定式思维——把她与林黛玉这样的女子联系起来。因此李清照一直被世人看作是一名美女作家,很少有人认为她是丑女词人。其实李清照究竟是美女还是丑女,史料上并没有记载。世人对她的容貌都是凭想象和猜测来理想化并加以美化的。

    李清照给人以文弱纤细的形象纯粹是她的名字和后期凄凄惨惨词作的影响。首先说名字,每一位读者读到“清照”二字都会不由自主地想到冷冷清清的月光照在大地上的感觉。“名字清照”让人感到冷清文弱。至于李清照的“瘦”主要来自她的词作,如:“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等等。这里是她的词因“瘦”字使用得恰到好处,瘦字传神地把人的心情同景物的凋零恰如其分地结合起来,而不是说她人的体形“瘦”。可惜千百年来文学家、画家把词中之“瘦”混同于人体形之“瘦”,从而给人们勾勒出一个瘦弱李清照的形像。有人从李清照的词作和人生经历以及其性格推出真实的李清照不但不瘦而是体形魁梧高大,额头宽阔,性格外向,甚至有点粗鲁的女强人形象。而且,话说回来,即使是文弱纤细也不一定见得就是漂亮。

    从李清照的词也可以分析出她的性格特征。在其前期少女和初嫁时作品如《如梦令》:“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这首词传神地勾勒出了清照醉酒后的形态,这不是普通的醉而是大醉,醉得连回家的路都找不到了。试想一位少女时代就常常喝得酩酊大醉的女性,有可能是那种害羞的人吗?更令人后怕的是她所乘的船“还误入藕花深处”。从这样形象传神的文字中,可以看出在1000年前封建礼教相当森严的宋朝,李清照这种泼辣、大胆且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