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 王氏(10/18)  祥瑞:王莽和他的时代(出版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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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上无诛赏,则下不得不依附权门以自固。”见《秦汉史》,第162页。

    8  阎步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波峰与波谷(第二版)》。

    9  《汉书·谷永传》,第3455页。

    10  《汉书·元后传》,第4024页。

    11  《汉书·楼护传》,第3707页。

    12  阎步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

    13  此处为推测,因为史书没有记载,另外从王莽和刘歆的关系看,刘歆和太常博士们不是一路的。

    14  陈参事迹,史书不载,其经学的家法和师法也不详,有人认为他是西汉大臣陈咸的儿子,陈咸的确有子名参,但陈氏是律法世家,不太可能是同一个人。

    15  《汉书·五行志》,第1431页。

    16  萧何、公孙弘都有过为国招揽贤才的举动。

    17  “遣就国”就是“遣送回封国”,这是对贵族的一种待遇,表面上看,并不是多么严重的治罪,但实际上是对贵族实权的惩罚性剥夺。因为,在中央统治稳固时期,政治资源几乎都在首都。首都犹如抽水机,把地方的人才、财富统统抽取到皇室之所在,所以,如果一位曾经执政的大臣被“遣就国”,意味着他被迫回到封国,不能随意踏出国界,更不能擅自进入首都,形同软禁。鉴于汉朝的侯国视同于县,所以在多数情况下,被“遣就国”的列侯还会遭受实际掌握侯国政权的国相或是侯国上一级郡守的监视。个中滋味,不言而喻。

    18  《汉书·王莽传》,第4040页:“此儿种宜子。”

    19  《汉书·王莽传》,第4041页。

    三、王莽的沉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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