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章 始建国元年春正月:皇帝  祥瑞:王莽和他的时代(出版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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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6

    说王莽的心思不在表达哀痛,而是忙于令群臣讨论他服丧的服制。

    儒家丧服礼仪俱在,难道说为父母服丧的服制还需要讨论吗?

    对王莽来说,需要!就像他刚刚把新都侯的爵位让给了长孙,说明他在宗法上不把自己当作王曼的儿子,所以也不能像普通人那样给母亲服丧。

    当然,这与王莽是否真的悲伤是两回事。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外人未必深知。阮籍母亲去世,在人前他依旧喝酒吃肉,以致被闲人向皇帝“举报”为不孝,可他在无人之处悲痛呕血,难以自持。所以,班固说王莽“意不在哀 ”,未可全信。

    但班固的指责,至少说明王莽要通过服制来重新定义与王氏家族的关系,明确自己作为摄皇帝,和汉家、王氏在宗法上到底是什么关系。这是周公不曾遇到的问题,因为周公本身就是周王室成员,而王莽是外戚。

    几年前,王莽曾因“为人后”的伦理大义,诛灭了汉平帝的母家卫氏家族;新城侯金钦只是说了几句有违“为人后”之义的话,就被斥责为“乱国、不孝、大不敬”,最终自杀了结。

    如今轮到王莽自己了。一方面,他应该是愿意承汉室之后的,这意味着他离真皇帝更近;但另一方面,若为汉室之后,按照“为人后”之义,他就不能为自己的母亲服孝子之丧,但他早年是凭孝敬母嫂才声名鹊起,如果操作不好,将会人格破产,名誉扫地。

    孝敬之名声和奉祀之礼仪,令王莽陷入了矛盾。

    而且,王莽凭什么算作刘姓的“为人后”呢?有什么依据呢?

    刘歆站了出来。

    刘歆与众多博士儒生讨论了王莽的服丧之礼,证明王莽确实有资格承汉室之后。其中关节是:王莽是按照太皇太后的诏令居摄,太皇太后是汉室的“天下母”,有资格让王莽“奉汉大宗之后 ” 7 ;王莽虽是王政君的侄子,但宗法上要“奉共养太皇太后” 8 , 这就构成了一条勉强说得过去的宗法关系。

    按照《仪礼》,父亲去世,孝子要服最重的“斩衰”。父在,母亲去世,要服次一等的“齐衰”一年;若父亲先已去世,母亲又去世,服“齐衰”可以到三年。假如一户人家有正妻生的嫡子,有妾生的庶子:嫡子死了,庶子继承家业。当庶子的生母去世,因为庶子宗法上的母亲是正妻,庶子只能为生母服亲戚里最轻的“缌麻”。

    “缌麻”有多轻?一个人为外孙、外甥服丧就服“缌麻”。比“缌麻”还轻一等的只剩下给去世的朋友所服的“麻”。

    如果王莽是普通士大夫,为母亲服三年“齐衰”并无疑问。但王莽既然奉了汉室的大宗,那就不同了。照刘歆的看法,王莽不能顾及“私亲”为生母服丧,因为他母亲是级别等同于列侯的封君“功显君”,应当按照《周礼》中天子为诸侯服丧的礼仪来操作,服“缌缞”,非常之轻。而前不久继承新都侯爵位的王宗,则要作为宗子为曾祖母服丧三年。

    王莽的道德就体现在这种为了公义而不顾私亲的行为上,类似于后世那些为公事而不顾家庭的“榜样”“楷模”。无独有偶,就在王莽母亲的葬礼刚刚结束不久,王莽的侄子、衍功侯王光请托执金吾窦况,让窦况帮助他杀人。此事被陈崇查实,凭陈崇和王莽的密切关系,陈崇大概先向王莽请示并征得了同意,然后才公诸天下。案子一经公开,王光、窦况非常恐惧,王光的母亲也就是王莽的寡嫂,对王光说了一番话:

    汝自视孰与长孙、中孙? 9

    意思是,王光啊,你觉得你和王莽的两个儿子比起来,谁与王莽更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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