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章  我在西幻当文豪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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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确定中下阶层才是当今出版物的主流受众。

    所以他选择了童工杰克作为小说主角。

    这方便让中下阶层的人与主角共情,产生代入感。

    正事已经处理完了,现在是时候来处理另一件事了。

    “杰克。”

    林无咎笑眯眯地看向正在津津有味吃糖的某魔鬼,对方因为他这句呼唤僵住了身体,鼓着腮帮子心虚地看天看地就是不看林无咎。

    林无咎笑眼弯弯,用似乎很好说话的和气语气问道:

    “我记得我只让你向高瑞出版社投稿,为什么会突然来了这么多收到稿件的出版社?”

    杰克摸了摸鼻子,总觉得,因为他忘记是哪家出版社所以向全城所有G字开头的出版社投稿什么的,显得他很笨的样子。

    “我怕你被拒稿!”他扭头,努力摆出一副理直气壮的表情,飞快说:“所以就帮你多投了几家出版社!不用太感谢我!”

    “哦?这样啊。”林无咎笑眯眯问道:“我记得我只投了一份稿子,你是怎么让那么多出版社都收到我的投稿呢?”

    杰克眨了眨眼睛,怎么总觉得兰斯的重点有些不太对?他还以为他会责怪他做了多余的事。

    “复制咒啊。”他说:“很简单的。”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兰斯双眼似乎在发光?莫名让他想起了那些大蜥蜴发现金矿时的表情。

    他情不自禁后退了一步,结巴了一下,“怎、怎么了?”

    林无咎有些急切地问:“你一天最多可以复制多少份物品?”

    “我没算过。”杰克困惑地想了想,“大概,能有几百个?”

    他没事算这个做什么啊。

    林无咎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一天几百本,就算100本好了,一个月就三千本了,一年就有三万六千本了。

    他还费心找什么出版社啊!干脆让杰克当复印机算了!

    魔鬼牌复印机,用过的都说好,这可是无本万利的好生意!

    可惜刚刚和西蒙已经签好了合同,不过就算扣掉违约金也有的赚。

    ……就是不知道这种魔法物品会不会被异端审判局识破。

    这个时代,应该不会有来源不明巨额书籍罪吧?

    不过要解释来源的话的确有些伤脑筋。

    可以参考洗钱的手法。

    他这算叫“洗书”?

    一时间,林无咎已经开始考虑要如何销赃了。

    杰克:“复制的东西需要我用魔力维持,当我解除了魔力后就会消失了。”

    林无咎:……

    看来不需要和出版社解约了呢。

    不过他又重新有了一个更好的想法!

    “假设,让你复制书籍的话,那么你最多可以同时维持多少复制品不消失呢?”

    杰克莫名其妙:“我怎么知道,我没事干这种事情干什么,又没有什么好处。”

    就见兰斯用叹了口气,望着他的眼神充满了令人火大的怜悯和唏嘘。

    “这个世道,魔鬼竟然比资本家还要单纯。”

    杰克:???

    林无咎随手从书柜里抽出来一本书,交给了杰克,“尽可能地多复制这本书,然后试一下你可以维持多久不消失。”

    杰克眯了眯眼睛,不爽道:“我凭什么听你的?!”

    不过是区区人类,竟敢一而再再而三指使魔鬼做事!

    林无咎淡定给他顺毛,“乖,如果我的想法没错的话,咱们很快就要发了,你想要吃全世界的甜点都没问题。”

    杰克:???

    他一头雾水的看着林无咎,不明白他到底在说什么疯话。

    他可是魔鬼!甜点什么的当做偶尔调剂还行,灵魂才是主食!

    林无咎及时更改了“大饼”:“哦,你以后也不用当卑微乙方了,你可以直接当财大气粗的甲方,各种各样的灵魂任你挑选。”

    杰克:!!!

    “……行,我试试。”

    林无咎满意地勾了勾嘴角。

    杰克的魔力不是无限的,书总有消失的一天,放在人类社会里肯定会引发骚动,但是在神秘学世界里这根本就不算什么事。

    还能搞一搞限时阅读的噱头,刺激读者尽快阅读,省的他们买了书不读。

    林无咎可不打算只在人类世界写小说,太无聊了。

    难得来到了一个拥有各种各样种族的西方幻想世界,当然要多面开花啊。

    只要想到自己的作品有朝一日也能行销地狱,他还真有点迫不及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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