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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还是去了。
为什么?
因为他算的更清楚的是:他不去,那一千多人必死;他去了,他们还有一线生机。
结局是他们都死了。但“一线生机”是刘潼给的,“赶尽杀绝”是王贽弘干的。有人把锅分给刘潼,说书生误事、早知如此不如发兵。这不对。
我们评判历史人物,不该只看他有没有阻止悲剧发生,更要看他面对大概率悲剧时,有没有选择做对的事。
刘潼选择了。
这就是他和他身后那些永远沉默的饥民之间,唯一的区别。
史书上记他“屏左右直前”,记他“去汝十步”,记他“可射我”。
没记他回城之后有没有哭过。
那不重要了。
本章金句
十步之内,是人心;十步之外,是人世。
如果你是文中的主人公刘潼,进山之前就知道武将的兵马就埋伏在三十里外,你还会单骑入山吗?
A.会。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救下他们,也要试一试。
B.不会。明知道是死局还去,是让敌人白死,让自己白送。
C.会去,但会换一种方式——设法拖住武将,或先把降众分散安置。
欢迎在评论区告诉我你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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