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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信仰光明神的修士,通常可以选择性地发三愿:神贫愿、贞洁愿和听命愿。
他都已许下。
“他叫奈特。”
男爵夫人柔声喁语,“奈特——多端正的名字。”
.
翌日。
为购置乐器,雪斐搭乡间马车进城。
有些倒霉。
他装法衣的箱子前些天下雨时淋了水,剩下一件已微垢,也拿去清洗,他换上一身常服,仅挂脖一串玫瑰念珠,塞领子里。
山径弯曲,路边是桃金娘、柽柳和荆豆丛,黄色小花开得星星密密。
春已暮,初夏显出严辣的征兆。
城里十分热闹,又是晴天,人流如织。
一条街上,紧挨排列着的房子全是做买卖的,有食品杂货,衣裳帽子,鞋匠,咖啡店,还一间颇大的餐厅兼酒馆。
中午。
雪斐便在这儿吃东西,垫垫肚子。
他要了一份热蛋奶,加蜂蜜和酒,一点腌制鱼肉配新鲜蔬菜。
正值餐点,营业高峰期。
低矮天花板下的大厅里人满为患。
左边有张小桌,挤着十来个男人在玩骨牌,乌烟瘴气。
他们一边吵吵嚷嚷,一边议论国家大事,如同他们是国家元首。脏话像暴雨天瓦槽淌下的污水一样,溅得到处都是。
“我看国王的几个儿子是要同室操戈了。尽管黑王子是个厉害人物,可谁叫他不得他父亲的疼爱?”
“嫡长子继承是传统。如果乱掉,教皇不会愿意为僭王加冕吧。”
“哈哈哈哈,教廷现在算什么玩意儿啊?再说了,只要给足钱,那群念经文的可以做任何事。”
“黑王子不是掌管着皇家骑士团吗?”
“是呢。他如果登基,便是一位难得一见的‘骑士王’。”
“听说他剑术厉害,而且很有学问……”
岂止啊。
雪斐想。
帝国的大王子还会七种语言,和他现在相同年纪时,黑泽尔已经在帝都的王家学院拿到金融和法律的博士学位,是大学者狄摩亚斯的弟子。
黑泽尔自小聪颖过人,即便不做王子,也是个可载入史册的神童。
而他还勤奋!真可怕!
怕是许多贵族家孩子都被拿来与他比较过。
人比人,气死人。
雪斐还好。
他胸无大志嘛。
妈妈曾感慨:“宝宝,不要跟王太子学。他把自己逼得太紧,听说每天把学习的时刻表精确到分钟,连睡觉都无法安宁。这日子过着有什么意思?真怕他英年早逝。像我们宝宝,懒一点,笨一点,也不错呢。”
“谁懒啦?谁笨啦?”他气得一蹦三尺高,“我只是不稀罕跟他比。他是王太子,谁都要奉承他。哼。”
生来就是王国的储君,背负的责任之重是旁人难以想象。
雪斐隔岸观火地对黑泽尔抱以些少的同情心。
可毕竟他俩素昧蒙面,将来估计也不会有任何交集,黑泽尔是王太子,是站在帝国诡谲权力中心、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人物,而他立志做个平凡慵懒的乡野小神父。
云泥之别呢。
因此,他对黑泽尔并不好奇。
所知仅限于此。
.
茶余饭饱。
雪斐四处游逛一番。
他悠然自若地溜进一间古董铺子。
挑拣铺陈白绸缎的展台的二手玩意儿,拿起个小望远镜打量。
旁边,有个原本就在的中年大叔,相貌平平,一看见他便直了眼。
雪斐无惊无澜。
说实话,习惯了。
爸爸的原话是:“全家几代人的神眷怕是都用在雕琢你一个人的皮囊上了。”
哥哥则认真地建议:“留点胡子怎样?”
雪斐天生体毛淡,皮肤白皙光洁,而且他也讨厌茂密的须发,而古时修道士需要将头顶剃光——他都不乐意!
“不要,丑死了。”
他表示:“凭什么我要因为别人的觊觎而糟蹋自己?管他的!”
他装作没看见。
大叔像嗅蜜的苍蝇一样趋近,拦住他的去路,调笑说:“……你是谁家的小公子?漂亮的小男孩。”
“对不起,我只喜欢淑女。”他说。
话音刚落。
忽地,雪斐发现店里还有第三个人。
靠在墙边,有个黑发男人,闻言,淡淡地向他投来一瞥目光。
多年后。
男人抱着他,提及当年的邂逅,依旧不解:“宝宝,你这简直是在直接告诉男人:‘我是个雏儿’。”
他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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