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四十一章 原因自由行为!  重生律师,14亿人奉我为法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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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自健向前一步,目光如电,直刺张伟!

    “但辩护人忽略了,本案当事人,用他的言语,用他的动作,用他那充满恶意的煽动,亲手将这三个清醒的人,灌醉了!”

    “他用声波当酒精!”

    “用仇恨当酒杯!”

    “他在众目睽睽之下,用最恶毒的语言,摧毁了那三个人大脑中名为‘理性’和‘克制’的最后一道防线!”

    “他亲手解开了他们内心深处名为‘暴力’的野兽的枷锁!”

    王自健摊开双手,声音响彻整个法庭!

    “我将这种行为,称为——解缚之刀!”

    “它看不见,摸不着,却比任何有形的刀刃,都更加致命!”

    “审判长!”王自健转向审判席,声音铿锵有力,“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了‘原因自由行为’!即,行为人如果故意让自己陷入无责任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并在此状态下实施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立法者早已预见到,有人会利用‘失控’来为自己的罪行脱罪!”

    “我请求法庭,将这一法条的内涵,进行扩展适用!”

    “将物理层面的‘自陷醉酒’,扩展到心理层面的‘致人沉醉’!”

    “当一个教唆者,通过言语、行为,故意破坏、瓦解他人赖以约束自身行为的理性防线,使其从一个懂得计算利弊的‘理性人’,退化为一个只凭本能行事的‘野兽人’时,他就应当为自己亲手制造出的这头‘野兽’,所造成的一切损害,负全部责任!”

    “他或许没有亲手握住刀柄。”

    王自健缓缓转身,死死地盯着张伟,一字一顿,字字如刀!

    “但他,亲手递出了刀!”

    “他,才是这场血案唯一的,也是最终的,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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