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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那页。
判决结果写得清清楚楚:当事人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面对这个结果,家属哪怕掏空家底也不服。
他们砸锅卖铁,花重金去京都请了一位资深的刑辩大律师来打二审。
张伟的视线继续下移,落在了最终的二审判决书上。
二审结果: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此时,虽然办公室内寂静无声,但张伟看着白纸黑字的改判结果,却只觉得这几个字犹如黄钟大吕,震耳欲聋!
强奸罪!六年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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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明什么?
作为从业多年的律师,张伟甚至连后面的详细证据卷宗都不用看,就能精准地剖析出这个判决背后的荒谬逻辑。
这个案子,绝对是证据不足!
强奸罪这种极其恶劣、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如果有铁证证明当事人使用了暴力、胁迫手段违背妇女意志,二审绝不可能适用缓刑放他回社会!
既然敢判缓刑,就说明定罪的证据链根本就是断裂的,或者说,现有的证据完全可以证明两人发生关系是你情我愿!
按照“疑罪从无”的法律基本原则,这案子完全、必须、绝对可以判无罪!
但是,二审法院没有这个魄力。
为什么?
因为一旦二审直接落槌宣判无罪,当事人就被彻底平反了。
那么抓人、批捕、起诉、一审判了六年的基层公、检、法系统就全错了!
他们将面临巨额的国家赔偿,甚至是一连串的错案追究问责。
所以,二审法院为了顾及一审法院和相关办案部门的颜面,不敢判无罪,只能和稀泥,折中判了缓刑!
这判决,简直就是在说:我觉得你有罪,但由于没什么证据,且我觉得你的危害性也不大。所以给你留个强奸犯的案底,毁掉你和你的下一代,但我法外开恩不关你进监狱了,让你重获自由!
快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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