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81章 福娃抓阄  草芥称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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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他身上的伤看著嚇人,却並未伤及要害,不至於丧命。

    这灰熊部落的贵族子弟,其实早就想喊“认输”了,只是尉迟朗三人的攻势太过迅猛,刀速太快,他根本没有机会开口。

    直到此刻,他拼尽全身力气,掷出一枝鸣鏑,借著鸣鏑飞出的力道,迫得沙里飞稍稍后退了一步,才终於得以脱离战斗,嘶哑著嗓子喊出了“认输”二字。

    这年代的武將尚有斗將的习惯,斗將时,是有手掷兵器的。中原武將常用的手掷型兵器,主要是短矛。

    《三国志》《晋书》《宋书》中均有记载,中原武將每战常“携短矛数枚,遇敌则掷,掷毕復挥刀/槊战”,以此牵制对手,创造攻击机会。

    而草原上的將领,使用的投掷型武器则多为鸣鏑和小铁槊。

    鸣鏑本是用来传递讯號的,可弓射、可手掷。

    虽说它的杀伤力有限,远不及小铁槊那般凌厉,却更轻便、更易携带,此刻用来救命而已,哪还顾及得了杀伤力如何。

    当他惊魂未定地喊出“认输”二字时,他的两个同伴,已经被砍得遍体鳞伤、血肉模糊,如同两个血人儿一般,倒在地上,奄奄一息,连动弹一下的力气都没有了。

    尉迟朗看著灰熊部落三人狼狈倒地的模样,嘴角勾起一抹傲然的笑意,抬手將手中的步槊往地上一顿,“哐当”一声,槊尖深深刺入泥土之中。

    他缓缓回首,自光越过人群,恰好与围栏边的尉迟芳芳对上,眸中满是毫不掩饰的傲然与挑衅,仿佛在向她炫耀:你看,这,就是我的实力。

    尉迟芳芳紧紧抓著围栏的绳索,指节泛白,眼底闪过一丝冰冷的怒意,却只是冷冷地笑了一声,没有说话。

    根据她收到的消息,今天夜里,禿髮部落的人就要杀过来了,她现在不能衝动,她要忍,必须忍。

    一旁的杨灿,左手托著右肘,右手托著下巴,眉头微蹙,认真地思考著。

    尉迟芳芳和破多罗嘟嘟,都是马背上的战將,擅长衝锋陷阵、战场廝杀。

    可在这种圈定好范围、完全依靠辗转腾挪和个人武技比拼的赛场之上,他们根本发挥不出自己的优势,甚至会处处受制。

    所以,若是下一轮真的和尉迟朗小队对上,想要取胜,恐怕只能靠我自己了吧?

    这个尉迟朗,虽然令人討厌,但借比赛为由杀了他,那是不成的。

    所以,认输,原也无妨,反正我的主场,是在今天夜里。

    只是,不在赛场上夺魁,那杆贪狼破甲槊怎么变成我的呢?

    难不成用偷的?

    可要真的那么做,把我视做大英雄的小曼陀会伤心吧?

    要不,我一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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