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零四章 咱们是律师,不是侦探  穿成律政败类我身边的助理都慌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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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款:

    【甲方(盛元药业)认可乙方(红曜集团)在协议期间对品牌增值所做出的决定性贡献。

    并同意在协议期满后,优先考虑以股权置换方式延续品牌运营权。】

    下面还有一行小字:

    【双方确认,此条款具有独立法律效力。】

    落款日期:2015年6月。

    也就是双方撕破脸的前夕。

    签字栏上。

    甲方代表签着一个龙飞凤舞的名字:赵德柱。

    那是当年盛元药业主管市场营销的副总裁。

    “操。”

    陈夜没忍住,直接爆了句粗口。

    烟灰掉在裤子上烫了个洞,他也顾不上。

    他死死盯着那个签名。

    这哪里是什么备忘录。

    这分明就是一张卖身契!

    承认对方有“决定性贡献”?

    还同意“优先股权置换”?

    这就等于盛元药业自己承认了。

    这牌子是你红曜集团养大的。

    我不但不要回来还得把孩子送给你养!

    难怪输了十年。

    难怪怎么打都赢不了。

    有这玩意儿在手里捏着,红曜集团就是立于不败之地。

    方志诚甚至都不用动脑子,躺着都能赢!

    “这东西怎么会在这儿?”

    陈夜把文档拍在桌子上,震得杯子里的水都在晃。

    “王建国那天给了我一箱子判决书。”

    “却唯独没提过这张纸。”

    “这老头是老年痴呆了,还是故意把老子当猴耍?”

    秦可馨把他裤子上的烟灰掸掉。

    “这份文档在之后的庭审里很少被直接引用。”

    “方志诚很聪明。”

    “他只在第一次诉讼时提交过作为佐证。”

    “确立了那个‘贡献度’的基调之后,就把它藏起来了。”

    “如果不是把所有附件都翻一遍,根本发现不了。”

    陈夜冷笑一声。

    “这是给人留面子呢?

    还是不想让这事儿闹得太难看,显得吃相太难看?”

    “赵德柱……赵德柱……呵,这名字起得真好。

    你是真罩得住啊,把自家公司卖了个干干净净。”

    他抓起那份复印件,塞进公文包里。

    “可馨明天陪我去一趟盛元药业。”

    “我倒要看看,这一亿律师费里到底藏了多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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