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九十二章 合规部是瞎了,还是死了?!  穿成律政败类我身边的助理都慌了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知业务关闭申请表》。

    上面签满了名字。

    刘勇、许鹏飞、曹金良……

    字迹工整,笔锋锐利。

    “高律师,您是不是想说。

    是储户觉得短信费两块钱太贵,自己关的?”

    高锋没说话。

    他不敢说了。

    因为他看见了那两张申请表的对比图。

    左边是刘勇在派出所做的笔录签名,歪歪扭扭,像蚯蚓爬。

    右边是申请表上的签名,工工整整,一看就是练过的。

    “经鉴定,这二十三张申请表上的签名。”

    “全部出自同一人之手。”

    “王霞。”

    陈夜一巴掌拍在桌子上.

    震得保温杯都跳了一下。

    “为了方便盗窃,她不仅配了钥匙。

    还把报警器给拆了!”

    “而你们银行的柜员,拿着这种一眼假的申请表。”

    “居然一路绿灯,全部通过!”

    “我想问问新城银行的合规部。”

    “你们是瞎了,还是死了?”

    高锋浑身都在抖。

    不知道是气的,还是吓的。

    这案子打到现在,已经不是赔钱的问题了。

    如果不找个背锅的,他必须反击。

    哪怕是强词夺理,也得把这盆脏水泼出去一点。

    高锋深吸一口气,强行稳住心神。

    从公文包里抽出一本蓝色的法条书。

    “陈律师,你的证据很精彩。”

    “但你忽略了一个最内核的法律逻辑。”

    “《商业银行法》确实规定了银行有审核义务。”

    “但储户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自己最重要的证件和卡片,负有绝对的保管义务。”

    他指着原告席上的那些老人。

    “不管王霞怎么忽悠。”

    “身份证在谁手里?银行卡在谁手里?”

    “是他们自己把这些东西交给了王霞!”

    “如果我把家里的钥匙交给小偷。

    我家被偷了,能怪锁匠没把锁做好吗?”

    这个比喻很刁钻。

    也很恶毒。

    他又一次把受害者变成了“共犯”。

    旁听席上的许鹏飞气得直锤大腿。

    “那是个大经理啊!那是银行啊!俺们咋能不信!”

    法官敲了敲法槌。

    “肃静。”

    高锋得意地看向陈夜。

    这一招“保管不善”,是金融纠纷里的万金油。

    只要认定储户有过错。

    责任就能分摊,甚至是三七开。

    陈夜笑了。

    他把手里的激光笔转了一圈。

    “高律师,您这话说得,真是有水平。”

    “不过,您可能没搞清楚一件事。”

    “他们不是把钥匙交给了小偷。”

    “而是保安逼着他们把钥匙交出来。

    否则就不让进家门。”

    陈夜转身面向大门的方向。

    “传证人。”

    大门推开。

    一个穿着保安制服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

    他手里攥着帽子,走起路来有点顺拐,显得局促不安。

    他是前新城银行涉案支行的保安队长,老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