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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见老丈人,总得把自己拾掇像样点吧?礼物也不能空着手去。
多留几天时间,心里踏实。
“好,我等你。”沈夜砚说完,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衣角,转身要走。
“我送你。”陈辰快走一步,一把牵住了沈夜砚的手。
沈夜砚挣了几下没挣开,也就随他去了。
好些刚从陈辰家出来的村民,正好看到他俩手拉手。
沈夜砚羞得赶紧低下头,可心里头又有点甜丝丝的。
等把沈夜砚送到家门口,陈辰才折回自己家。
中午,胡屠夫和那几个帮忙的猎户,自然被留下吃饭。
桌上炖了一小锅豹肉,一大陶盆猪肉,还有几条鱼。
这几个人,不是猎户就是杀猪的,在村里算是日子过得不错的。可看到这一桌子硬菜,还是眼睛放光,甩开腮帮子猛吃。
唯独那豹肉,大家尝了没几口,就再没人伸筷子了。
实在是又腥又臊,比啃柴火还难吃,要不是实在没得选,谁愿意碰这玩意儿。
吃饱喝足,几个人免不了又夸起陈辰来,连带着说陈兆言会教儿子,把陈兆言夸得晕乎乎的,差点找不到北。
要不是家里没酒,陈兆言高低得灌下去三大碗。
吃到一半,胡屠夫突然看向陈辰,端起手里的竹水杯:“辰哥,我胡辉这辈子,最服气的就是你这样的好汉了。”
“来之前听人传得神乎其神,我还寻思谁家吹牛呢!可亲眼见了那豹王的尸体,我是真服你的本事,没酒,就拿水顶了,敬你一杯。”
陈辰有点懵,倒不是因为对方夸得太肉麻,而是这胡屠夫看着少说也有三四十岁,怎么开口就管他叫“辰哥”?
就算客气,叫一声“辰哥儿”也顶天了吧?
可人家杯子还举着呢,陈辰也只好端起杯:“胡叔,您太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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