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六十二章 新婚夜谋杀案《四》  中国桃色大案纪实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窃取安眠药,精心策划,故意投毒杀害被害人钟怡琴,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李荣福的犯罪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后果不堪设想,社会影响极大,应予严惩。尽管李荣福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且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但因其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

    2003年6月6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荣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荣福不服一审判决,当庭提出上诉,认为自己并非故意要杀害钟怡琴,只是一时冲动,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