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五十一章 巫山巡警枪杀县长案《二》  中国桃色大案纪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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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枪支归属,正是巡警大队队员田特杰的专属配枪。

    明确重大嫌疑人之后,专案组立刻锁定目标,展开抓捕行动。案发仅仅三天,警方就成功将田特杰抓捕归案。落网之后的田特杰,面对铁证如山的犯罪事实,无从辩驳,如实供述了自己因负债铤而走险、预谋抢劫、反抗杀人的全部犯罪过程。

    为加快重大恶性案件办理进度,重庆市检察院、法院、公安部门联动配合,提前介入案件办理,开启快速审理通道,提速案件侦办、批捕、审判全流程。1998年九月二十九日,案发短短一周时间,万州移民开发区检察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1998年十月十六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田特杰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蒙面持枪入室预谋抢劫,遭遇反抗后蓄意持枪杀人,致人死亡,犯罪动机卑劣,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情节极其严重。

    最终法院当庭宣判,田特杰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场由畸恋、偏执、贪欲、迷信催生的惊天血案,就此尘埃落定。曾经前途光明的青年民警,亲手毁掉他人生命,也葬送了自己的一生,落得个以身伏法的悲惨结局,留给世人无尽的警醒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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