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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转移至偏僻涵洞积水之中,试图借助积水腐败尸体、销毁证据,彻底隐匿罪恶。
基于完整的线索链条与案情推演,警方依法对陈爱英母女三人采取拘留审查措施。经过审讯攻坚,在办案人员的主观引导与诱供之下,原本拒不认罪的陈爱英母女,最终做出了有罪供述,交代了防卫失手致人死亡、抛尸隐匿的相关经过。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六日,新沂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审理认为,黄三宝深夜私闯民宅、实施流氓违法活动,存在重大过错在先。陈爱英母女反抗防卫过当致人死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结合案件起因、当事人主观过错、社会危害性,法庭酌情从轻判决,判处陈爱英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两名女儿免于刑事起诉。
案件当庭宣判,看似尘埃落定、圆满结案,一度被当地公安政法系统当作治安整治的典型案例。所有人都以为这起涵洞命案彻底告破,罪恶得到惩处,正义得以伸张,无人预料到,一场颠覆所有结论的惊天反转即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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