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百五十二章 王廷惶惶,献妃自绿  皇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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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财产,可被随意买卖、打骂,甚至因主人一时兴起便惨遭屠戮。

    有记载称,朝鲜世宗年间便有“奴婢无状,主人杀之无罪”的律法。

    这一制度延续百年,贱民们世代依附主人,吃的是掺着砂石的麸皮与难以下咽的野菜,住的是四面漏风的茅草棚,繁重的劳作与恶劣的待遇让他们的平均寿命不足四十岁,很多孩童尚未成年便因饥饿或劳累夭折。

    壬辰倭乱虽已过去二十馀年,但其对朝鲜半岛的创伤从未愈合,经济与民生早已彻底崩坏。

    全国耕地荒芜过半,汉城、平壤等昔日繁华都城的周边,至今仍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惨状,田埂上散落着无人掩埋的枯骨,废弃的村落里杂草疯长,偶尔能见到蜷缩在断壁残垣中的流民,面黄肌瘦,衣衫褴缕,如同风中残烛。

    手工业因工匠逃亡或战死而一蹶不振,纺织、冶铁等行业近乎停滞,百姓日常所需的盐、布等物资极度匮乏,很多人只能穿着拼凑的粗麻破衣,寒冬时节甚至以树皮、茅草裹身,冻死者不计其数。

    而倭乱之后,土地兼并的狂潮更是将百姓推向绝境。

    两班贵族(士大夫阶层)与豪强地主借着“占垦公田”“接收无主地”的名义,通过权势强占、伪造田契等手段,拢断了全国七成以上的耕地。

    失去土地的百姓别无选择,要么沦为佃农,要么卖身为奴。

    佃农的地租高达五成至七成,一户佃农耕种一亩田,即便丰年收获一石粮食,交给地主后剩馀的部分也仅够勉强糊口。

    若遇灾年颗粒无收,还得向地主借下月息三成以上的高利贷,不出半年债务便会翻倍,最终往往只能卖几鬻女抵债。

    平安道一位老佃农的遭遇便是缩影。

    他借地主半石粮食,一年后本息翻滚至两石,无力偿还之下,只能将年仅八岁的儿子送给地主为奴,自己则带着老妻逃荒,最终饿死在路边。

    更令人室息的是朝鲜王朝极端苛刻的税收与徭役制度。

    底层百姓需承担的赋税名目繁多,堪称“无物不税”。

    田税按耕地等级缴纳粮食,即便灾年颗粒无收也不得减免。

    军布税要求每户每年缴纳两匹麻布(或折钱),无论家中是否有男丁服役,贫困家庭无布可缴,只能卖粮或借债。

    盐税、酒税、矿税、过桥税、市场税之外,甚至还有“灶税”(烧火做饭需缴税)、“门税”(出门需缴税),连百姓上山砍柴、下河捕鱼都要缴纳“山税”“水税”。

    作为明朝藩属国,朝鲜需向明朝缴纳人参、纸张、布匹等贡品,这些沉重负担最终全转嫁到底层百姓身上。

    徭役更是无休止的折磨,百姓需服“常徭”(修建宫殿、城池、驿站、堤坝)与“临时徭役”(运输粮草、修建军堡、护送官员),每年服役时间长达三至六个月。

    青壮年男子被征调后,家中田地无人耕种,老人、妇女只能拖着病体勉强维持,很多家庭因此家破人亡。

    黄海道某村落曾有三十户人家,一次摇役征调二十名青壮年,半数死于劳累与疾病,归来者不足五人,最终村落沦为空村。

    雪上加霜的是,天启年间的天灾与人祸接踵而至。

    皇太极入侵、全焕叛乱、绫阳君与李珲争权,让朝鲜陷入持续动荡。

    1622年全国大旱,汉江水位下降至可徒步过河,稻田龟裂,庄稼枯死,饥荒迅速蔓延,最终酿成“人相食”的惨剧。

    平安道、黄海道的地方志明确记载:“天启三年,饿殍满路,父子相食,村落为空”。

    而本应救济百姓的“常平仓”(储备粮)早已被官员贪污殆尽,仓库里只剩空麻袋,救济粮根本无法到达百姓手中。

    更有官员趁机囤积粮食,抬高粮价,大发国难财。

    汉城一名官员将粮食价格炒至平日的十倍,看着百姓饿死街头,却闭门享乐,最终因民愤太大才被匆匆处置。

    朝鲜王朝的“良贱制度”更是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将人分为三六九等。

    良人与贱人不得通婚,贱人不能参加科举,甚至不能穿白色衣物(白色是两班专属颜色),若贱人不小心冲撞两班贵族,可被当场打死而无需偿命。

    百姓毫无政治权利,地方官由两班担任,他们与豪强勾结,搜刮民脂民膏,百姓若被冤枉或遭受剥削,根本无处申诉。

    所谓的“诉冤鼓”形同虚设,反而可能因“以下犯上”被治罪。

    偶尔爆发的“奴变”(奴婢反抗主人)或“民乱”,也因缺乏组织、武器简陋,很快被官府镇压,参与者多被凌迟处死,头颅悬挂在城门上暴晒,以做效尤。

    天启元年,庆尚道奴婢因不堪主人虐待发动反抗,烧毁地主庄园,最终被官府派兵围剿,百馀名参与者全被残忍杀害,其家人也被流放为奴。

    这般暗无天日的日子,朝鲜百姓早已对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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