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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前世的时候西方人经常拿吃狗肉这事来蛐蛐咱们,但在欧洲,食用狗肉还是有着悠久的历史的,直到现在,某些欧洲国家和地区也依然有吃狗肉的习惯。
而在罗马恩岛,很多农户也会养狗来看家护院,看护农田。
毕竟狗抓耗子确实有几分本事,效率比猫高多了,尤其是在农田这种开阔的环境下。
所以梅森第二天没过多久就给林克找来了五条狗。
看着这些可爱的狗狗,林克有些不忍心。
但这份不舍也很快就一条朝自己狂吠,还差点咬了自己的黑犬给叫没了。
这已经不是一般的疯狗了,必须下重拳!
很快,除了那条被林克用锤子锤爆脑壳的黑狗外,剩下的四条都被林克用失魂咒做了无痛处理。
“君子见其生,不忍见其死,我虽然不是完全的君子,但也算得上是半个了吧?”脸上沾着血的林克心想道。
接着让屠户去料理,林克自己则开始感悟起自己的变化。
说实话,狗符咒的力量是截至目前最让林克感受不真切的。
毕竟其他的符咒之力都有实验的方式,但狗符咒你告诉我让我怎么实验?
当场自杀一遍吗?
而对于生命力的观察,林克目前也没有那个本事,他也推测不出来自己剩下的寿命,毕竟他只是一个没病没灾的十五岁小男孩,鬼知道正常情况下自己能活多久啊?
至于拿其他人做实验,把狗符咒之力传输给其他人,比如梅森管家,林克也想过,但这种事还是太危险了。
这可是延寿的手段啊,要是消息传出去,自己这个连一个骑士都打不过的小法师还能落着好?
就算要给别人那也得等自己有着足以自保的实力再说。
“现在我已经觉醒了鼠,兔,马,羊,鸡,狗六种符咒之力,十二符咒已经觉醒一半了,牛和猪都在路上,不用着急,蛇让猎人去森林里抓就行,那么就只剩下虎,龙和猴比较难办了嘛。”
林克心中思量着。
虎这种猛兽可不是随便就能抓的,但偏偏虎符咒的力量还很重要,阴阳平衡直接关系到自己其他十一种能力的协调,要不然哪怕有着狗符咒和马符咒保佑自己不死,自己一身实力也得大打折扣。
不过幸好北境还是有老虎的,尤其是越过兽人荒原前往极北雪原,甚至还能碰到传说中的高级魔兽冰牙白虎。
猴子倒是简单点,但也是需要深入内陆的密林才能抓到。
而剩下的龙则是最难办的。
其他符咒尚且能用普通动物代替觉醒,唯有龙是真正的魔法生物,还是最顶级的魔法生物。
就算是地龙,那也是高五米以上,长度超过十二米,能够口吐上千度高温烈焰的小型哥斯拉。
而若是飞龙就更难了,作为传承着传说中巨龙血脉最近的物种,其也是各种有关于巨龙传说的常客。
邪恶的巨龙破坏了王国,抓走了公主,然后勇敢的王子提起宝剑杀进了龙巢抱得美人归,屠的巨龙一般指的就是这种飞龙。
但凡成年,都是体长超二十米,翼展超过四十米的超级怪兽。
一身龙鳞刀枪不入,唯有由大法师附魔后的矮人中的锻造大师打造的屠龙武器才能破防。
而且这货可还是能飞的,能够轻轻松松的飞到数千米的高空,打不过人家还可以溜。
所以每一次飞龙出现,当地统治者都得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能将其驱逐或斩杀。
不过屠龙之后的收益也是巨大的,先不提飞龙一身都是宝,内脏可以入药炼制强身健体的魔法药剂,血肉也可以让其他生物变成龙血生物。
比如林克他在魔法学院求学的时候,就看到诺罗夫公爵的次子有着一匹龙鳞马。
虽然经过多代繁育,体内龙血含量已经很稀薄了,但其依旧自生龙鳞,防御力堪比铁甲,还能口喷烈焰,背负数百斤重物日行千里,乃是万金难买的极品宝驹。
飞龙剩下的龙鳞,龙爪和龙骨也是打造魔法道具的极品材料。
而完成屠龙壮举的勇士,在屠龙的一刹那也会被龙心之血浇灌,得到传说中的神明祝福,自身生命层次也会发生跃迁,变得力大无穷,刀枪不入。
放到远古时期,那就是对抗魔王的英雄,传说中勇者的热门人选!
但那距离林克太远了,就算是普通的地龙也需要林克深入各种各样的魔兽森林才能遇到,甚至在魔兽森林里闯荡的危险都比单独杀一只地龙还高,他还是放下妄想,去开发其他的符咒吧。
林克心想着,而就在这时候,梅森再度敲响了屋门。
得到允许进来后便禀告道:“大人,安娜小姐前来拜访。”
林克一愣,“安娜小姐?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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