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百六十六章,干票大的  封疆悍卒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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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个百户的人头,用破布包著,掛在几个人的腰间。

    可还是没能捞著一个千户。

    都摸到这里了,帅帐近在咫尺,陈默心里那股疯劲儿彻底压不住了。

    他想扒了这身亲卫的甲,混进去,干一票大的!

    “陈陈哥”

    一个兄弟声音发抖,“这可是帅帐啊就算就算得手了,咱们怎么出来?”

    “是啊,外面全是亲卫,少说几千人,这不等於一头扎进棺材里吗?”

    另一个声音也跟著响起。

    几千个杀红了眼的精锐,他们七个人衝进去,跟拿鸡蛋砸石头有什么区別?

    陈默手上的动作没停,低著头,声音闷在胸口。

    “你们可以不跟我去,我不怪你们。”

    他已经解开了甲冑的皮扣,正费力地往下剥。

    “拿著那五个百户的脑袋去找林大人,一人一百两银子,够你们回老家置办几亩田,娶个婆娘过好日子了。”

    几人没了声音,对视一眼。

    一个兄弟忍不住问:“那你呢,陈哥?”

    陈默嗤笑一声:“我?我没家。”

    他手上用力,將带著血的胸甲整个扯了下来。

    “我想跟著林大人干”

    “妈的,长这么大,从没吃肉吃到撑

    陈默的脑子里,浮现出那碗堆得冒尖的马肉。

    马肉滋滋地冒著热气,浓郁的肉香霸道地钻进每一个毛孔。

    他记得那个姓林的大人,看著他狼吞虎咽的目光。

    那里面没有鄙夷,没有怜悯,更没有看一条狗的轻贱。

    就像在看一个人。

    “吃饱没?”

    “没饱。”

    “那就继续吃。吃到饱为止。”

    陈默当时愣住了。

    他是俘虏,是烂命一条,是隨时可以被砍了脑袋换军功的牲口。

    可这位林大人,竟然问他吃饱了没有。

    他从小没爹没娘,从湘西一路要饭到江南,啃过树皮,吃过观音土。

    后来听说当兵有餉银,便投了吴越军。

    第一个月发餉,总旗把几串铜板扔在地上,叮叮噹噹散了一地。

    “就这么多,爱要不要!”

    按规矩,一个月一两银子。进了精锐营,一两五。

    可到了他手里,只有两百八十文。

    剩下的,全进了上官的口袋。

    他不服,跟总旗干了一架,闹到百户那里,又被打得半死,还挨了二十军棍。

    后来他才知道,一两银子的军餉,从千户到总旗,层层剋扣。

    在这里,你不是兵,你是官老爷们养的狗。

    餵你一口,是让你有力气去咬人。

    至於餵多少,全看主子心情。

    所以,他打仗从不拼命。

    当俘虏,也是他故意的。

    他就是想换个地方,看看这支能把五千吴越军衝散的队伍,伙食到底有多好。

    没想到,好到了这个份上。

    虽然那碗肉,是用一个同袍的命换来的,可他心里没有半点波澜。

    人命算什么?

    他要饭的路上,见过太多人家为了活下去,交换孩子吃的。

    也见过交不起税的人家,从几个孩子里挑一个最瘦弱的,亲手溺死在水缸里,只为能少一张嘴,少一个人头税。

    甚至还有专门收尸的大车,把路边的倒毙的尸首拖走,磨成肉泥,混著草根当乾粮。

    他只想活下去,想有口饱饭吃。

    谁能让他吃饱,他就给谁卖命。

    “马肉可真香啊!”

    陈默嘴里吸溜一声,自顾自地將那件还带著尸体余温的胸甲套在身上。

    繫紧皮扣,感受著甲冑带来的沉重和束缚。 “妈的,谁能让老子吃肉吃饱,老子就让他当皇帝!”

    听了陈默的话,几人心头一颤。

    是啊

    那顿热气腾腾的马肉粥,那大块大块的马肉,怕是这辈子吃过最香的一顿饭了。

    咕嚕嚕——

    一阵不合时宜的肠鸣声在死寂中响起,格外清晰。

    一个汉子脸涨得通红,抹了一把嘴上不知道是血浆还是鼻涕。

    “妈的!”他压著嗓子骂道,“现在就算揣著银子回去,半道上就得让那些官老爷给黑了!命都保不住,要银子有个屁用!”

    “就是!”另一个也点头,“饿死也是死,被人宰了也是死,还不如跟著陈哥干一票大的,好歹能做个饱死鬼!我也跟陈哥干!”

    “你们几个呢?”

    “我我也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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