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13章 税警总队的应对  崇祯重振大明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场必须要站稳。

    而且这段时间税警总队工作遇阻,也让他增加了很多对文官的怨念。

    他向这些世官子弟道:

    “个人不好加入,那就以税警总队的名义整体加入。”

    “你们要记住,只有卫尉寺的警察队伍有执法权。”

    “任何债务公司,都要有咱们的支持。”

    “否则就别想用执法权力去收债!”

    这番话说得斩钉截铁,而且很有信心。

    在卫尉寺和刑部等衙门争权的现在,他必须要坚定立场表态。

    很快,卫尉寺和税警总队就联合上疏,要求在债务公司占股,才会给予支持。

    否则发现债务公司暴力逼债等行为,他们会出手干涉。

    这种要从文官嘴里抢食的行为,引来他们的极大愤慨。

    他们自己分配都嫌少,哪像让其他人插嘴。

    很快,卫尉寺、税警总队工作中的一些纰漏,就被文官找出,在朝堂上弹劾他们。

    甚至有很多人要求取消税警总队,改为各地自行组建稽查人员。

    朱由检对此当然是不会同意的,他的态度一直很明确,执法权力属于卫尉寺。

    文官不断挑战这一点,让他非常生气。

    对于这类奏疏,他是一概不理顺。

    最多就事论事,让卫尉寺整改。

    不过对卫尉寺要求的入股债务公司,他也明确拒绝。因为他不想让执法机构,获得独立财源。

    税警总队这个卫尉寺和太府寺的共建机构,则可以稍微放松点。

    考虑到他们之前稽查税务的收益,朱由检允许他们入股债务公司,对这些公司监督的同时,分享一部分收益。

    而且,他改变了大臣持股政策,允许衙门持股。

    让朝廷诸司、地方三司等衙门,根据管辖范围入股。在国资委的监督下分享收益,分配给衙门官吏——

    这是把朝廷税收当成公司收益分配,只是容易征收的赋税不分。只有很难征收的赋税,才会让他们分享一部分。

    新的规定中,诸司占股比例总计要达到一半以上,这样债务公司就变成了公有企业。

    个人持股则限定在五品以上官员,通常是诸司堂上官、集议会成员,他们可以获得更多收益。

    这个政策还是在顺天府试行,朱由检要求先组建三个债务公司,处理顺天府范围内的个人债务、企业债务、外包税务。

    这个数量实在有点少,根本满足不了群臣。兼任北直总督的工部尚书商周祚道:

    “顺天府事务繁多,臣以为三个债务公司不够。”

    “应该允许更多的债务公司经营,最好让所有债务公司把总部设在京城里。”

    这个提议,引起朱由检的思考,觉得确实应该集中。他点头道:

    “南北直隶是朝廷直辖,允许所有在京城设总部的债务公司经营。”

    “各府可根据需要,选择多个债务公司合作。合作协议每年一签,做得不好就换一批。”

    让那些债务公司先成立,竞争和顺天府的合作。

    他们将和顺天府一起,完善相关政策。(本章完)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