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63章 唐藩继承权争夺  崇祯重振大明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尔耕大声称妙,他说道:

    “唐藩出现如此恶性案件,皇爷为了惩戒,已经下令唐藩迁移,去更偏远的印度地区。”

    “那里可是有不少强国的,唐藩想再顺利开辟,必须依仗世孙的人。”

    “他们绝不会要了世孙性命,会压着徐氏等人谅解。”

    “徐氏就算再不愿,也只能听从他们。”

    一个老唐王的妾室,给面子尊敬一下,不给面子唐藩有一万种办法处置。

    尤其是朱聿键父亲被毒杀的案子,徐氏很可能参与其中的。如果她坚持不谅解,唐藩能要求朝廷再查毒杀案。

    再加上徐氏也有宗族,她身后不是一个人。这些人只要不想彻底得罪唐藩,就只能谅解朱聿键。

    可以说这样一来,朱聿键基本确定不会死了。甚至有可能得到谅解,免除斩监候这种圈禁。

    在有希望返回的情况下,他和他的死忠,都不会孤注一掷。

    想明白这点之后,尚可喜长舒口气。

    不用面对唐藩的阻拦即可,他们一路上没有多大风险。

    只是想到朱聿键的下场,他不由感叹道:

    “唐王世孙这么一杀,这几年的开拓心血白费不说,今后也要为人作嫁。”

    “想来那些唐藩宗室,一定不会让他继承唐王之位。”

    “他要想是活命,必须把唐王的爵位让出来,求得唐藩宗室谅解。”

    感慨唐王世孙的境遇,心中暗暗引以为戒。

    对朱聿键的处置,尚可喜觉得皇帝已经仁至义尽了,履行了之前的不杀承诺。

    但是即使如此,朱聿键也要脱层皮,甚至要放弃唾手可得的王位。

    想到这一切的原因是朱聿键杀了两位叔叔,他心中就不能不暗自警惕:

    『做了封君也不能肆意妄为。』

    『否则一旦犯案,就会被朝廷拿捏。』

    『唐王世孙如果不犯这个案子,在苏门岛做藩王多自在!』

    决定把这个案子的始末记下,传给自己后人。

    免得后人不肖,犯下这种被要求移藩的大罪。

    ——

    旁边,王体乾听到他的话,笑道:

    “就算皇爷没要求宗族谅解,唐王世孙也继承不了唐王之位。”

    “他还没继承王位,就杖杀两位叔父。”

    “等他真正成为唐王了、在唐藩大权在握了,唐藩的宗室谁不担心?”

    “人呐,一定要多点敬畏,什么时候都不能肆意妄为!”

    见识过魏忠贤肆意妄为的下场,王体乾这些年非常谨慎。

    如今再次遇到唐藩案,他知道自己的谨慎是对的。

    皇帝连唐王世孙都处置,更何况他们这些小封君?

    他心中暗暗回顾,自己是不是触犯了“杀人者死”的铁律。

    如果被朝廷查出来,那可不好脱罪:

    『幸好!我的封地大明公民少,这些年被杀的大多是土人。』

    『土人没有大明公民身份,不在‘杀人者死’中‘人’的范围。』

    『只有杀害大明公民,才触犯这条铁律。』

    在当今皇帝要和臣民制定约法后,汉高帝约法三章的内容,得到极大讨论。

    其中杀人者死这一条是讨论最多的,很多士大夫认为,这个“人”的范围,不应包括奴婢。

    因为在他们看来奴婢是财物,如同牛马无异。

    而且按《大明律》的规定,若奴婢有罪,其家长不告官司殴杀,只需要被杖一百。

    即使无罪而杀,也只需要杖六十、徒一年。

    他们希望维持这个法律,而不是因为触犯“杀人者死”,就要被判死罪。

    这个观点,得到很多士绅拥护,最初也颇占上风。

    但是一场苏州雇工风波,让雇工和奴婢的地位摆到明面上。很多奴婢被认定为雇工,可以获得大明公民身份。

    而按《大明礼法公约》,任何人不得买卖或奴役大明公民。

    拥有大明公民身份的人,只能签订雇工契约,而非作为奴婢。

    现在的江南,除了自甘为奴的人之外,大部分奴婢已经转为雇工,成为礼法规定的公民。他们依靠雇工协会,维护自己的权益。

    士绅面对这个局面极为不满,他们拿剩下的奴婢撒气。在解释“杀人者死”时,他们强烈要求把“人”的定义定为大明公民,不包括奴婢等贱民。

    土人、蛮夷就更是如此了,他们没有大明公民身份,不是大明礼法中的人。

    王体乾此时就在心中庆幸,自己杀害土人,没有触犯约法中的铁律:

    『还是用土人好啊!』

    『打死了也没多大事。』

    『最多杖六十、徒一年,还可以用钱赎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