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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孩子是叙永本地人,北门外程家沟的。家里还有一个老娘一个妹妹,上个月北洋溃兵过境的时候把家里的粮食全抢了,他爹上去拦,被枪托砸断了三根肋骨,躺了一个月没起来。这孩子是瞒着家里人自己跑来投军的,名字是他自己报的。”
沈砚之回头重新打量了这个叫程石头的孩子。十四岁,还没有一杆上了刺刀的步枪高。他像极了一个人——像极了二十年前站在山海关城楼上的他自己。那时候他也这么瘦,也这么倔,也系着一条红布带,以为打仗就是把命交出去,死了就死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程石头。”沈砚之蹲下来,让自己和这个孩子的视线平齐,指着孩子腰间那条红布带,“你知道系这条带子是什么意思吗?”
“知道。”程石头用力点了点头,“系红带的是敢死队。冲在最前面,死得最早。我不怕死。”
沈砚之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干粮递给他。孩子接过去,看了一眼——那是一块玉米面掺高粱面的杂粮饼子,硬得跟砖头一样,掰开来里面还有没磨碎的高粱壳,咬一口满嘴是渣。这是沈砚之的午饭。护国军的旅长和士兵吃一样的东西——这是沈砚之在山海关就立下的规矩,二十年来没有破过一次例。
程石头捧着那块硬得能砸死人的干粮,没有立刻吃。他咽了一口唾沫,把干粮掰成两半,小心地用破棉袄的衣角包好一半,然后开始啃另一半。他啃得很慢,牙齿在杂粮饼子上磨得咯吱咯吱响,像是在吃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沈砚之看着他,忽然觉得这个场景很残忍——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在上战场之前吃到了人生中第一顿饱饭,而那顿饭是一块比石头还硬的杂粮饼子,他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你为什么想当敢死队?”沈砚之问。
程石头啃干粮的动作停了一下。他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说话的时候声音比刚才更低了。“我爹被北洋兵打了之后,在床上躺了一个月。前天他把我叫到床边,跟我说,石头,你爹这辈子没出息,被人打了连个屁都不敢放。你要是爹的儿子,你就去投沈旅长。沈旅长是打满清打北洋打了几十年的人,跟着他有饭吃。”
“就为了有饭吃?”
程石头沉默了一会儿,低头看着自己腰间那条红布带,手指摸着布带的边缘,那布条是从一件旧棉袄上撕下来的,边缘的线头已经开了,他小心地把线头捻成一束。“也不全是,”他说,“我有个姐姐。去年嫁到泸州去了。北洋兵打泸州的时候,炮弹落在她家院子里,她男人被炸死了。她现在一个人带着一个娃娃,孩子才八个月大。我想等我打完仗了,能拿着军饷去泸州看看她,给她买两斤肉。”
他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眼睛里亮晶晶的,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晃,但他咬着嘴唇使劲憋着,不让自己在旅长面前掉泪。沈砚之看懂了那个眼神——那不是一个孩子在求一个大人,是一个男人在跟另一个男人说心里话。少年老成是被逼出来的,但在真正的老兵面前,那些伪装会像春天的冰雪一样融化。
沈砚之站起来,看了看程振邦。程振邦的眉头还是皱着,但嘴角的弧度已经不像是要骂人了,更像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带着心疼的笑。他在花名册上写了几笔,把那一页递给沈砚之。沈砚之接过来,看到程振邦在“程石头”那行旁边加了一行小字——“编制:旅部直属炊事班,职务:帮厨。”
“程石头。”沈砚之把花名册合上,“从今天起你跟着旅部炊事班的老刘——不对,老刘已经回家了。你跟着新任炊事班长张胖子,负责劈柴烧火。等你能扛动步枪的时候,再来找我。”
程石头脸上的表情变了一下。那不是失望——那是一种被人从悬崖边上拽回来之后,说不清是庆幸还是不甘的复杂情绪。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那双露出大脚趾的破布鞋,再看看沈砚之脚上那双已经磨得看不清鞋底花纹的旧军靴,然后用很小的声音说了一句话。
“沈旅长,我长到比刺刀高的时候,能不能当你的勤务兵?”
沈砚之没有回答。他伸出手,揉了揉程石头的脑袋。孩子头发乱糟糟的,黏着几根稻草和碎高粱壳,头皮上有一道结了痂的旧疤。沈砚之的手掌厚实粗糙,指节上全是老茧,那是二十年来握刀握枪握缰绳磨出来的硬皮,指甲缝里嵌着洗不掉的硝烟痕迹。程石头的头发很软,软得让沈砚之想起自己小时候养过的一只小狗,黄色的土狗,也有一身软软的毛,冬天的时候会把脑袋拱进他的怀里取暖。后来那只狗被乱兵打死在路边,他蹲在狗旁边哭了一下午,哭完了擦干眼泪,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揣进兜里。他告诉自己,石头可以砸人,也可以砌墙,但不能再用来哭了。
“等你长到比刺刀高的时候,”沈砚之收回手,转身朝校场外走去,“北洋早就被打跑了。到时候你不用当任何人的勤务兵,你要去读书,去学手艺,去泸州看你姐姐,给她买肉。”
程石头站在队列里,望着沈砚之的背影消失在校场尽头。他把手里那半块干粮包好,塞进怀里,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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