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章 辩驳  重生后昏君幺女杀爆京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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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次我生病了,烧得厉害,张员外的夫人怕我传染给别人,要把我赶出去,我求他们不要赶我走,因为我无处可去。”

    “后来我十五岁,爹娘要我嫁给镇上的陈屠户,他比我大二十岁,前面两个老婆都是被他打死的,我不愿意,逃了出来,一个人跑到京城。”

    “刚到京城的时候,我没有钱,没有熟人,睡过破庙,讨过饭,后来在一家绣坊找到了活计,老板娘看我可怜,收留了我,教我绣花,我学了三年,攒了点钱,自己开了一家小绣坊。”

    “日子刚好了一点,爹娘就找上门来了,要我每个月给他们五十两银子,我不给,他们就把我告了。”

    她说完,低下头,不再言语。

    整个公堂,一片寂静。

    元姝华沉默了很久,才缓缓开口,声音里带着一丝难以抑制的怒意:“沈大河,刘氏,你们听到了吗?你们的女儿,十三岁被你们卖掉,十五岁被你们逼婚,逃到京城,睡破庙、讨饭,好不容易活下来。”

    “现在靠自己一针一线攒出了一点家业——你们不心疼她也就罢了,还要榨干她最后一点血汗?”

    她站起身,目光如炬:“你们告诉她,你们不配。”

    这一声,炸响在公堂之上。

    沈大河和刘氏“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浑身抖如筛糠。

    沈金宝也站不住了,双腿一软,跪了下去。

    围观的百姓们,先是一片寂静,随即爆发出震天的叫好声。

    “公主说得好!”

    “这样的父母,根本不配为人父母!”

    “沈翠娘,别怕!我们都支持你!”

    沈翠娘跪在堂下,眼泪终于夺眶而出,一滴一滴落在青砖地面上。

    元姝华重新落座,声音恢复了平静,“本宫宣判——”

    “沈翠娘对其父母沈大河、刘氏,仍负有法定赡养义务,念其父母早年未尽抚养之责,且其本人生活亦不富裕,酌情裁定——沈翠娘每月向其父母支付赡养费,纹银二两。”

    “沈大河、刘氏,不得再以任何理由骚扰沈翠娘的正常生活,不得干涉其婚姻、事业,违者以扰乱治安论处。”

    “沈金宝,作为长子,理应承担主要的赡养责任,责令其每月向其父母支付赡养费纹银五两,自本月起执行。”

    “另,沈大河、刘氏早年将未成年女儿卖入富户为婢,涉嫌违反凤元律法中关于禁止贩卖人口的相关条款,本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念其年事已高,且沈翠娘不予追究,故从轻处罚——各杖二十,以儆效尤。”

    宣判完毕,元姝华的目光扫过堂下三人:“尔等,可服判?”

    沈大河和刘氏瘫坐在地上,面如死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沈金宝虽然满心不甘,但在公主的威压之下,也不敢再吭一声,只能低着头,咬着牙,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草民……服判。”

    元姝华点了点头:“既然如此,退堂。”

    她站起身,走下主位,经过沈翠娘身边时,停了一下,轻声道:“起来吧,以后好好过日子。”

    沈翠娘跪在地上,抬起头,泪眼模糊地看着元姝华,重重地磕了一个头:“民女……谢公主殿下大恩大德!”

    元姝华没有回头,缓步走出了公堂。

    身后,阳光正好,穿过公堂的大门,洒在青砖地面上,照亮了沈翠娘跪在地上的身影,也照亮了围观的百姓们脸上的笑。

    段云笙跟在元姝华身后,走出县衙大门。

    阳光洒在青石板路上,将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围观的百姓已经渐渐散去,但仍有不少人驻足,远远地望着她们。

    段云笙快走两步,跟上元姝华的步伐,沉默了片刻,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公主,臣有一个问题,想请教公主。”

    元姝华脚步不停,目视前方:“说。”

    “今日这桩案子,沈大河夫妇固然可恶,但若他们换个说法。”

    “不说自己有多疼爱女儿,而是说‘我们虽然做得不对,但终究生了你、养了你,把你拉扯到十三岁,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如今发达了,赡养我们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段云笙斟酌着措辞,“若他们以此道德绑架沈翠娘,公主又会如何作答?”

    元姝华停下了脚步。

    她站在街边一棵老槐树下,斑驳的树影落在她身上,随着微风轻轻晃动。

    她沉默了片刻,才缓缓开口:“云笙,你这个问题问得很好,生恩与养恩,确实是这世上最难算清的账。”

    她转过身,看向段云笙:“但你要记住——‘生了’和‘养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生而不养,不过是血脉上的偶然;养而不教,不过是喂饱了一具躯壳。”

    “真正的父母之恩,在于庇护、在于教导、在于无论儿女是贫是富、是成是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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