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百七十三章 对不起了,飞燕!  重回1990:我爹是煤老板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四家全国性媒体,10余家地方性媒体,这已经是新声电子能调动的最高规格媒体阵容了。

    在1993年这个没有互联网,没有社交平台,没有短视频的年代,舆论战的战场就是报纸的版面、电视的画面。

    为了这次舆论战,陈旭东又是求人,又是承诺广告费,甚至把林家老爷子都惊动了,才请来这些帮手。

    “好的,陈总!”周强点点头,继续说道:“明天的发布会,一共就两部分内容:

    第一,宣布飞燕集团侵犯新声电子VCD专利权,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保留诉讼权利;

    第二,万鹰VCD定价说明。发言稿已经写好了,大约十五分钟。之后是法务部接受记者提问。”

    说完,他合上了文件夹,等着徐有财、陈旭东的反馈,就像等着老师批改作业的学生。

    徐有财没说话,扭头看了一眼陈旭东,意思是你有没有要补充的?

    陈旭东微微摇头。

    “张律师,法务这边你说吧!”徐有财开始接着点名。

    这位张律师名叫张德林,是卫信介绍过来的,也是白山大学的校友。

    张德林推了推眼镜,目光看向陈旭东,心里有一点紧张。

    他从业这么多年,处理过商标纠纷、合同纠纷、债务纠纷,但专利侵权?

    这玩意儿在国内几乎是一片空白。

    1984年才颁布第一部《专利法》,到1992年完成第一次修订,满打满算不到十年,全国判过的专利侵权案,两只手数得过来。

    涉及VCD这种高新技术产品的,更是一例都没有。

    他能依靠的不是经验,只能是对法律文本的理解。

    “陈总,诉讼材料全部整理完了。”

    “专利证书原件、申请文件副本、研发过程记录,从项目立项书到每一次实验的数据报告,全部做了公证。证据链条本身是完整的。”

    张德林的话音刚落,身旁的李律师,把话接了过去:

    “按照现行《专利法》第六十条,专利侵权纠纷可以由专利权人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们建议两条线同时走:发布会结束后,立刻向鹏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同时向国家专利局申请行政处理。”

    “有类似的判例吗?”徐有财忽然问了一句。

    张德林和那位李律师交换了一个眼神。

    这个问题,问在了软肋上了。

    “说实话,很少。”张德林坦诚道:“国内专利侵权的判例本来就少,主要集中在机械制造领域,而且判赔金额普遍不高。”

    “像这个案子,涉及的是高新技术,侵权方体量不小,索赔金额可能高达数百万,在全国范围内都没有先例可循。”

    他顿了顿,语气谨慎地说:“这意味着法官也没有判过这样的案子。”

    “我们不知道法院会如何认定侵权事实,不知道会如何计算赔偿金额,甚至不知道,法院有没有魄力对飞燕这种地方上的纳税大户下禁令。”

    会议室里瞬间安静了。

    陈旭东没有说话。

    他心里清楚,这个年代的知识产权官司,十个有九个走不到最后。

    地方保护主义、人情关系、法律执行的空白地带,随便哪一条,都能把一个案子拖死。

    “没有先例不要紧。”他终于开口了,“我们要做的,就是让这个案子变成先例。法官没判过,就用证据堆到他面前,堆到他躲都躲不开。”

    陈旭东笑了笑,目光落在张德林和律师脸上,语气轻松地说:

    “管辖地在鹏城,不在咸城。法院是我们的主场,这是我们在程序上最大的一道防线。”

    鹏城在这方面护犊子,可是出了名的!

    可曾听闻南山必胜客,龙岗无敌手?

    不占理都能保证不输,更何况还占着理呢!

    徐有财也跟着笑了起来,“没错!我们在鹏城起诉,他们咸城的法院也插不上手。跨省执行,有他们头疼的。”

    会议室里的其他人,也跟着笑了,气氛也不再像刚才那么压抑。

    陈旭东站起身,走到白板前。

    白板上什么都没写,但他盯着那块白板看了好一会儿。

    会议室里的人面面相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更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而此刻,陈旭东脑子想的是:飞燕明天会把VCD价格打到2999元,顾长风会说万鹰在赚黑心钱,舆论会瞬间撕裂成两派.....

    一派觉得便宜就是硬道理,一派觉得侵权就是该判刑。

    这场仗的胜负不在法庭上,甚至在法庭判决之前,就已经打完了。

    谁能先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