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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力了,只是她的生命力是踩着别人的骨血才绽放出来的。
而她挽着的那个男人看起来四十多岁,身材富态、膀大腰圆,脖子上还戴着一条粗粗的大金链子,一看就像个刚富起来的暴发户。
秦春起看着照片,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也只有这种没什么内涵的暴发户,才会有了钱就迫不及待地在外面找女人。
她想起前世的全青和侯旭,心里更是不屑。
侯旭还算稍微有点底线,是先回家离了婚,才敢跟别的女人来往。
全青则是先找好下家,确定对方愿意跟他,才回家将郑茜华和孩子赶走。
男人大多如此,不做没十足把握的事情,生怕鸡飞蛋打。
也难怪秦春娇十多年后还是要回来纠缠葛根,跟着这种潦草的男人,也确实难以下咽,回想起来都是会呕吐的程度,黑暗料理吃多了,自然想回去吃吃细糠。
但仅仅几张照片,一个男人,还不足以彻底毁掉秦春娇的名声。
秦春起将照片重新塞回信封,计划着让石浩然在那边多待一段时间,多拍一些照片才行。
最好能拍到她跟不同男人来往的证据,这样一来,就算将来秦春娇厚着脸皮回来,葛根真的不计前嫌想跟她在一起,他们也会被村里人指指点点,一辈子抬不起头,日子绝对过不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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