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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兼杀手没有到场。林博文让我们唱歌,他游走在我们之间,然后他挑出了三类小孩。
第一类是唱得不怎么样但长得漂亮的,代表人物为风旷和岑欣蕊。
第二类是有钱的。自然是赵欣欣和谢芸香。
第三类是唱得很好的,代表人物是琴秧。
琴秧在唱歌这方面是个高手。没想到他这么能藏,我以为他唱歌和他踢球一样烂。但他对于自己一展歌喉这件事还挺不好意思,他觉得这不太够男子气概,他觉得这也是“不成器”的表现,因此他并不打算把这个天赋暴露出来。
但我猜他现在是想要和父母唱反调了。我推崇他的勇气,尊重他的选择,同时为他的屁股和尊严感到惋惜。
他绝对会被打得很惨。
在这种对抗里,大人一般都没受什么伤,经过时间的动态模糊后还能为自己的行为辩驳或者装傻说什么都没发生过。但对于孩子来说,日子会相当不好过。就像骨裂没治好一样,有些事一提起来就会疼,无限反复,或许等到临死时还会记得。
琴秧临死前如果后悔了,他应该会说,“当初我就不应该吃李芷给的那袋辣条”。
人总会下意识地美化自己没走过的那条路。没吃辣条的那条路琴秧已经走过了,现在他该换条路走了。
至于我,我唱歌不难听也不好听,家里小康但偶尔贫困,样貌上属于掉进人群里不会被特别注意的那种,当然这是我当杀手的优势。
可是在合唱团成员选择三大标准里,我哪个都不符合。
我被推进合唱团里,完全是因为我的班主任的愧疚和不安在作祟。她觉得我没有服从意识,但她认为我能够管得住这些她很难处理的小孩。
“看住他们,李芷。”
班主任给我下达了这样的命令,完全没有意识到其实我也是个七岁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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