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三章 罪名坐实  警察孟川,我真不是法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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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份笔录问完后,刑警队又来了三人增援。

    带队的是许岚入警时的传帮带师傅,崔杨,四级高级警长。

    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个人职级比肩副处了,但,职务只是副股级职务。

    孟川、李威自然而然的退出了审讯,毕竟是刑警队的案子。

    派出所院中,照明灯已经关了,只有执法办案中心还透着亮光。

    天上繁星点点。

    “孟队,张魏达这波稳了吧?”李威轻声问。

    “稳了?”孟川给李威让了一根华子,“稳稳的进看守所,吃官司。”

    “为什么?”李威十分吃惊。

    在他看来,张魏达供述的嫖娼没给钱,应该算是治安案件。

    拘留十五天也就没事了,

    最多并处罚款。

    “千万不要小看了刑警队的‘文审’能力,尤其是许岚、许队长。”

    文审,比较文明,就是反复的和嫌疑人聊天拉扯,从嫌疑人叙述中查找逻辑漏洞,突破其心理防线。

    武审,就复杂了,可以理解为通过特殊手段或取口供,风险很大,极少有人会用。

    “那他们是要连夜审讯吗?”

    “不会,”孟川看了看手表已经快1点了,“那属于疲劳审讯,他们不会那样做的。”

    询问也要保证嫌疑人的饮食、休息权利,疲劳审讯属于一种变相刑讯逼供,会被列入非法证据范畴。

    “是不是张魏达的口供有什么问题?他只要咬死了自己是嫖娼,不就没事了吗?”

    李威很显然是站在张魏达这一边的,毕竟嫌疑人也有个亲疏远近。

    还有,刚刚查询户籍资料、前科记录时,发现顾盼兮有卖淫前科,被行政拘留过。

    所以,顾盼兮本就是奔着卖淫去的,她控告张魏达的动机,就是张魏达没有支付嫖资。

    “不错,他只要能坚持这份口供,即使有再多疑点,也无法坐实强奸罪名。”孟川分析道。

    “那不就是稳了?”李威不解。

    “哈哈…”孟川轻笑,“这又回到了第一个问题,刑警队的‘文审’很厉害,张魏达扛不住。”

    张魏达与顾盼兮的口供分歧比较大,都是站在各自立场说事。

    但是,也有共同点。

    其一,二人发生了实质性关系;

    其二,二人产生了嫖资纠纷;

    其三,二人说的几个数字是一样的。

    600、1000、1500。

    顾盼兮的口供概括起来,就是她一开始是不愿意的,后来讨价还价,才同意了这一次买卖行为。

    而张魏达的口供,简而言之。

    他开房的目的就是想嫖娼,顾盼兮也是冲着卖淫来的,谈好价钱才发生了性关系。

    只不过,张魏达回避了一个内核问题,就是为什么会产生嫖资纠纷?

    双方完事之后,突然涨价,总要有个理由、借口,无缘无故的涨价、师出无名。

    那不神经病吗?

    顾盼兮却给出了合理理由,说好的戴T T,张魏达中途扔了。

    说一千道一万,这的确是卖淫嫖娼。但是,这里面有一个关键细节。

    顾盼兮的口供中,在二人谈妥价格之前,她是不愿意的,张魏达强行脱掉了她的小内内。

    在司法实践中,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与妇女发生性关系。

    判断既遂与否的标准,

    就是双方是否接触了。

    张魏达显然是接触了。

    崔杨是老刑侦,许岚又是他的高徒,二人联手,很快就能突破张魏达的心理防线。

    形成第二份口供,

    有罪口供。

    休息一夜,还会有第三份口供。

    后面两份有罪口供一致,与顾盼兮的口供、现场物证能够相互印证。

    强奸罪名也就坐实了。

    甚至,张魏达还会感激涕零的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张魏达三年牢饭没跑了。

    “如果时光倒流,我替他付了那1500块钱吧!”李威仰天长叹,“真是什么奇葩事,都有。”

    ……

    清晨,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空调呼呼的吹着,孟川夜里踢被子,被冻醒了,看天色尚早。

    卷起被子,又继续睡了。

    等他再次醒来,不免惊呼,“我去!忘记打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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