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26章 拒列国苛条  民国:德械师从黄埔起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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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人?!”

    “国联特派团!懂不懂外交豁免?”

    “放开!我们是国际人员!”

    木村耀司明刚伸手去摸袖口的短刀,一只军靴已踩上他手腕,咔嚓一声脆响。丹尼尔被按在大理石地面,领带勒进肉里,眼镜碎了一片,扎进颧骨。

    “知道你们是谁。”特工队长蹲下来,枪口抵着他太阳穴,“国联?早没了。今早廖主席签的公告,你们住的这栋楼,现在归大夏国司法部管。”

    “你们?啥也不是。”

    “奉命……以颠覆国家政权、勾结外敌、危害国家安全罪,拘捕!”

    “拒捕者,当场击毙。”

    “听清了?”

    “击毙。”

    丹尼尔嘴唇发白,喉咙里咯咯响,像破风箱。他原以为不过是走个过场,收东洋人一笔钱,写几份“证据确凿”的报告……谁料,大夏国真敢动手,真敢杀人,真敢撕了这张纸糊的“国际脸面”。

    西方人讲规矩?许寿年偏不信这套。

    他们玩双标?他就掀桌子。

    他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门都没有。

    大不列颠首相急电、高卢行政长官连夜召见驻夏公使、意呆利元首甚至亲自致电廖仲楷……全被一句“依法办事”挡了回去。

    廖仲楷摊开新颁的《大夏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凡在我境内犯事者,无论国籍,悉依夏律处置。”

    ……这纸条文,是去年秋才定稿的。过去几十年,洋人横行租界,领事裁判权像根毒刺扎在大夏国脊梁上。如今,刺拔了。

    石块还在飞,但万国饭店门前,已没人再扔。

    人们默默散开,只留满地碎玻璃,在阳光下闪着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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