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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是老狐狸,不见兔子不撒鹰的道理,早就铭刻在了骨子里。
想要空手套白狼?
那还是回家早点洗洗睡吧。
李黄瓜不慌不忙的扶了下眼镜,仿佛早就料到这一点,缓缓开口:“明天,你跟我去见英国人。”
“到时候,你自然清楚我的底牌。”
虽然在香江做生意,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同英国人打交道。
想当初,不知道多少人背地里骂他跪地给鬼佬舔皮燕子。
“好。”李照基点头。
一小时后。
再次开庭。
一番例行废话后,柏嘉敲动手里的木槌。
气氛依旧肃穆,旁听席的银行代表、工商界人士的脸上明晃晃写着好奇,李黄瓜的手里更是拿着白色手帕,不住的擦拭额头汗水,看起来很是紧张。
没办法,之前长江实业状告香江电灯的时候,也是这幅场景,然后就宣布休庭半年。
这波属于是过去的回忆,突然冒出来攻击他了。
“李照基就中华煤气状告林朔城一案,通过双方提供的合同、股权证明、交易细节、财务文件等证据,最高法院现做出如下判决。”
第204章 邪不压正!
“被告林朔城,无罪。”
与这番话一起落下来的,还有柏嘉手里的木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高法院原诉庭做出判决后,当事人有权逐级上诉。”
“退庭。”
木槌再次落下,人群终于传来惊叹声,李照基目瞪口呆,完全不理解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幅模样。
李黄瓜捶足顿胸,只觉得错过大好机会。
刘律师长出一口气,脸上有失落,有不甘,也有释然。
如果不是摊上李照基这个猪队友,这场官司就算赢不了也能休庭再战,不至于一杆子打死,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看看人家林朔城,除了法官例行问话以外,一个多余的字都没有,全都交给律师来处理。
有些时候,法庭的输赢除了证据等决定因素以外,当事人表现的占比也不小。
像李照基这样,上来就人身攻击,扯一些与本案无关且没有论证的事情,绝对是减分项。
法官又不是知心大哥哥,哪里有心情听你在这里发牢骚?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林朔城怎么可能无罪?他用了几百块就收购了市值几十亿的中华煤气,怎么可能无罪?”
“我不服!我要上诉!我要告到伦敦!”
李照基瘫坐在原告席,眼神涣散,扯着嗓子大声喊。
原本梳得整齐的头发,也变得散乱,大老板的气派荡然无存。
“李老板,这官司,您真打算接着打吗?”
按照规定,最高法院原诉庭败诉的案子,可以到高一级的上诉庭继续起诉,只要在判决后的二十八天内提交上诉申请即可。
不过,上诉庭有权驳回。
如果还是不死心,可以申请获得枢密院上诉许可,告到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
一般的案子,是没资格走到这一步的,大概只有两类案子能够获得上诉许可。
首先是涉及到重大法律争议、可能影响香江司法先例的案件,简单来说就是社会热议的典型案件。
其次,是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五十万万港元、刑事案件可能改判无罪或死刑的案件。
一旦走到这一步,将会由英国五名资深贵族法官组成合议庭,全程书面审理+远程听证,不到香江本土开庭。
且判决为最终结果,不得再上诉。
而这种大额的商业案件,上诉率极高,毕竟牵扯到几个亿,乃至十几亿的利益,没有人会甘心面对失败。
不过,官司打到这一步,需要付出的东西可就太多了。
首先是时间,想要上诉至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从头到尾最起码一两年的时间,并且摆明面上的费用就得一百万港纸往上。
如果败诉,除去应诉方提出的相关赔偿以外,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都由起诉方承担。
这,不是一笔小数目。
更重要的是,一旦输了,名声就彻底臭了。
这年头做生意的,尤其是做大生意的,还是非常看重名声面皮的。
私底下做一万桩龌龊事也不打紧,要是名声毁了,以后谁还敢跟你合作?
所以,刘律师故有此问。
李照基眼睛一瞪,散乱的发丝还是额头前晃荡不停,“怎么?你怀疑我会输?还是你觉得我怕林朔城?”
还不等刘律师解释,李照基就冷哼一声,恶狠狠道:“回头你就去恒基兆业的财务结账,就算再打官司,也用不着你了。”
“但凡你争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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