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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江湖,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不是大成就是大败,没有中间选项。

    他,舍不得打拼了半生的基业!

    地盘、金钱、女人、小弟等等,如果没有林朔城,这些本应该都是属于他的!

    胡须勇脸色变换数次,陈青华大概能察觉到他的内心活动,沉吟片刻后,开口道:“其实,你也不用太过悲观。”

    “你可知道混江湖的精髓在哪里?”

    事到如今,陈青华确实有点幸灾乐祸的想法,但更多的是兔死狐悲之感。

    如果胡须勇这个青头仔没有头脑一热就与保护伞发生正面冲突,那么现在被逼到墙角的人,就一定是他了。

    亏他当初还觉得优势在我,现在看来还真是不自量力。

    既然十四K各自为战,葛智雄也不想承担身为龙头的责任,站出来振臂统筹,那么他也没必要为了社团的名头,搭上自己的身家性命。

    索性已经到了这一步,干脆还是明哲保身吧。

    当然,最主要的根源还在林朔城的身上。

    陈青华是真没想到,一家安保公司竟然具备如此强横的实力。

    之前,本以为到处是破绽,尤其是人数这个致命劣势,就算个体实力再强也没办法抹平。

    可现在,那些他以为的破绽,却变成了坚不可摧的防御外壳。

    正式资质,合理合法的安保合同,以及良好的政斧机构关系,这些一桩桩、一件件,都是陈青华无法逾越的鸿沟。

    说白了,他只是一个大号的古惑仔,在那些真正的上层人士眼中,不过是一个用完就扔的夜壶,永远上不了台面。

    而林朔城?

    站在台上,光芒耀眼,享受鲜花和掌声,还有万人追捧。

    上不得台面的老鼠,怎么与这样的人物斗?

    更何况,人家还有保护伞公司这样的暴力机构。

    社会影响力比不过,硬碰硬也不是对手,陈青华要是再站出来搞事,那就是作死。

    胡须勇搓了搓脸,仿佛要将那些愁苦和迷惘一并揉碎,逸散在风中,“精髓在于江湖,这里的水太深,谁也不知道哪一天就因为哪个人,滑向了哪一个深渊。”

    显然,对于得罪林朔城这件事,他所感受到的只有后悔。

    如果不那么冲动的话,事情是否还会有回转的余地?

    林朔城,是不是就不会做得那么绝?

    可惜,这个时候无论说些什么,都已经太晚了。

    摆在面前的只有两条路,干,或者退。

    陈青华摩挲着玉扳指,缓缓摇头,“对,但也不对。”

    “依我看来,混江湖的精髓,在于那个混字。”

    说着,陈青华站起身,双手背在腰后,白发在灯光的照射下散发出岁月的痕迹。

    “我行走江湖几十年,在这方面应该还是有发言权的。”

    “人到什么时候,就说什么话,有多大屁股就穿多大裤衩儿,活着才能谈以后,要是死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这,就是混字的精髓。”

    于情于理,陈青华都不希望胡须勇被干掉。

    于公,他是十四K毅字堆的话事人。

    于私,两人的关系其实还算不错,平时也没少收好处。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之下,他不介意出手保对方一条生路。

    听完这番话之后,胡须勇也沉默了。

    陈青华的话说得没毛病,人确实只有先活着,才能展望未来,设想以后。

    钱没了还可以再赚,地位没了还可以再打拼,可要是命没了,哪怕拥有的再多,也终究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胡须勇死死攥着拳头,并不锐利的指甲早就因为用力过度而嵌进肉里。

    鲜血,正在汩汩流出,滴落在地上。

    妖冶,但却充满腥气。

    “仁帅,我不甘心,我真的不甘心。”

    “哪怕我知道你说得都对,可我还是不甘心。”

    胡须勇的经历也称得上励志,自幼家贫兄弟姐妹又多,他迫于生计只好早早进入社会讨饭吃,稀里糊涂加入了社团,从最底层的蓝灯笼,一路爬到字堆话事人的位置。

    这条路,他用了差不多三十年!

    现在,因为林朔城一个人,几句话,几分合同,几张纸就要将夺走他奋斗这么多年的一切。

    凭什么?

    但凡换做一个正常人,都不会甘心!

    陈青华叹了一口气,他也是字堆大佬,更是男人,怎么会不理解胡须勇的想法呢?

    不过,理解归理解,如果这一切的代价是付出这条命的话,那么还是没有任何意义。

    “阿勇,走吧。”

    “龙头那边是不会出面的,我影响力也有限,那几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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