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四章 奸臣配妖妃,还真是绝配 (求追读)  隋末:从讨好杨广开始权倾天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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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宣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惦记,他此时正想着晚上和隔壁美貌少女约会时,如何让其感动。

    古人泡妞,诗词开道,这也是大部分穿越者都会用的伎俩。

    只是深夜他还要去宫中执勤,就算女人真对自己有情,最多也就一亲芳泽,想更进一步,只能等下次。

    “还不知道隔壁美女叫什么...”

    回复的路上,他一边想,一边脑中搜刮诗词,还真被他想到一首合适泡隔壁女子的诗。

    路上还特意买了一根精致的发簪作为礼物。

    泡妞可不能空手。

    回到府中,他拿来笔墨纸砚,准备先要将诗先写下来。

    “郎君,你要写什么?”

    张丽华见黄宣给砚台中加清水,便主动过来磨墨。

    “写诗。”

    黄宣知道自己毛笔字丑,但也没办法,只能从现在开始好好练,想来也不算晚。

    在古代朝堂要走得远,没有一手好的毛笔字,肯定不行。

    靠一手丑字就想扬名立万,除非你开挂。

    “是送给妾身的吗?”

    张丽华已经知道黄宣会写诗,当即一脸期待。

    “嘿嘿...”

    黄宣没有说话,直接在纸上写下第一字。

    一旁的张丽华看到自己男人这一手字,当即差点笑了:“夫君这字,着实有点...”

    “丑?”

    黄宣也不脸红,笑道:“我是武将,字不好怎么了?娘子不如现在教教我。”

    “妾身遵命。”

    张丽华凑过来,和黄宣一起握住笔,让身体也倚在一起,问道:“郎君想写什么?”

    黄宣看了一眼隔壁的方向,吟道:“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

    “郎君好才华。”

    张丽华只听这两句,有种强烈的画面感出现在眼前,对黄宣的才华不由再生钦佩。

    “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可当听到之后两句,她才不知道这首诗并不是写给自己,便道:“郎君,你是不是还惦记隔壁的女子?”

    “没错,这首诗就是写给她的。”

    黄宣也不否认,笑道:“窈窕淑女,君子好求,隔壁女子我很喜欢,惦记一下有何不可?”

    “郎君...”

    见惯了三宫六院的张丽华对于男人妻妾成群其实并不介意,还语重心长的劝道:“你这样恐怕会害了那名女子?”

    “恩?害了她?为何?”

    黄宣不明白,自己泡个妞,怎么就害了对方?

    “郎君真明白?”

    张丽华转身揉进黄宣怀中,双臂挂在男人脖子上,说道:“你这首诗写的这么好,那女子看了,难免会对郎君情根深种,郎君又如此...如此多情,万一坏了她的身子,可她作为公爵千金又不能嫁你,岂不是害了她?”

    她本来想说好色,怕黄宣生气,才改成“多情”。

    “道理是这个道理,不就是一个公爵千金吗?你家郎君连你这个贵妃都敢睡,何况公爵千金乎?”

    黄宣才不在乎什么公爵千金,已经决定找机会,先来个生米做成熟饭。

    有妞不泡,大逆不道。

    什么公爵千金,在他眼里,对方只是一个双八佳人而已。

    操之过急?

    不存在!

    他当即笑道:“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好诗啊。”

    张丽华再听黄宣随口吟出的这首诗,佩服的五体投地:“郎君才华惊人,是天下间最优秀的男人,妾身如今心甘情愿委身与你,但郎君想要得到隔壁女子,现在的身份恐怕还不行,起码要成为重臣。”

    “你不是上次还劝我取而代之吗?”

    黄宣点了点张丽华水润的小嘴,道:“现在怎么变成重臣了?”

    “妾身想过了,这种事情要一步步来,先成为重臣,再考虑其他事情,妾身愿意帮夫君实现大业。”

    “你可别把我帮成了陈叔宝。”

    “不一样...”

    说起陈叔宝,张丽华眼中略显尴尬,但很快恢复正常,道:“陈主本就荒淫,不喜朝政,妾身当初只能投其所好,而他岂能和郎君相比?”

    “哈哈,好一个投其所好。”

    黄宣就喜欢投其所好,这话刚好和自己的想法不谋而合。

    奸臣配妖妃,还真是绝配。

    他笑道:“将来的事情,心里知道就行,我让你训练歌姬,就是为了投晋王,甚至皇帝所好,你明白吗?”

    “原来郎君是为了讨好晋王和隋国皇帝?”

    张丽华一直以为,黄宣让自己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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