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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如墨,银河如瀑。
清辉洒满荒野,商队的车马蜷缩成一团,人在内车在外,篝火“噼啪”作响,映照着众人的脸膛。
昨晚还敢喝酒,今夜却是不敢喝了。
大半的人都鼻息沉沉,早早入睡,少部分则出去值守,两人一组,格外警戒。
行商里的人大都沾亲带故,有父带子,兄带弟,舅舅带外甥,这也是很多小商会维系自身的手段。
只有利益捆绑,才能让大伙不至于稍微遇到些危险就撇下了货物。
对于绝大多数商队来说,失去一次货就足以让他们伤筋动骨,若是途中不顺,再死上一些人,那可是连祖宅都要卖,真正倾家荡产的买卖。
陆轩是客人,没有这么多规矩,因此商会并未对他有安排。
可若是让陆轩来看,一方面大概是真的不需要,另一方面也恐怕真是还不够放心他。
换他,他也不愿意将身家性命托付给外人。
“明天天一亮就会出发,陆兄不去休息一下?”杜威坐在篝火前,好心提醒道。
虽说陆轩提着剑,但皮肤也未免太过白淅,杜威并不认为陆轩的剑术能高明到哪里去,也从未将百庆集这座城当作真实过存在的。
“不必。”陆轩摇头,转而好奇问道。
“齐都是个怎样的地方?我还未到大齐前,就听过诸多传言,相当好奇。”
“齐都吗?”杜威有些惊讶,也不知陆轩为何要问人人皆知的问题,可既然陆轩已经问了他,他自然也要回应一番,否则岂不是失了礼数?
“一句话很难概括,简单来说,就是你能在那里见识到全天下所有的珍宝吧。”
商队的目的地就是齐都。
他们车上拉着的货,在下面的县足以抵得上数月的税银,但在齐都却是连一个浪花都溅不起来,象他们这种规模的车队,每天都会在齐都进进出出上百辆之多。
陆轩觉得杜威有些夸大了。
一个连天下都没有见过的人,又怎知什么是天下呢?
但陆轩看着杜威脸上的自豪和神往,也没有去当那个不识趣的理科男,只是笑着说道:“真厉害啊。”
两人聊到了半夜,后面到了杜威需要执勤的时间。
虽说他是谭老最重要的助手,但在商会人人都一样,他也逃不掉守夜的任务,好在杜威生性豁达,也从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特殊,带着笑就杵在了寒风中。
就这样,商会在无人的荒野里走了三天,再过一天就能到下一个县城了。
他们停在了一座老旧的石桥前。
杜威带人去检查起了石桥,其他人则安营扎寨,只要石桥没问题,他们明天就可以直接通过。如果不行,那难免就需要花点时间修一些。
无人区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是无人区。
就象掩埋在荒草下的官道,年久失修的老桥,它们都证明着这里也曾有人生活。
“啊!”一声尖叫,惊动了坐在营地中的陆轩。
几个好手当即就朝那边冲了过去,可速度最快的还要属于谭老雇的修士,流光一闪,便出现在了远处。
是人头。
数以十计的人头。
地上没有尸身,也没有拖拽的痕迹,就象凭空消失了一样。
“是弃颅魔!”有人惊呼出声。
弃颅魔是妖魔的一种,最喜欢将自己杀害的人类头颅码成京观,而那些消失的尸身则成了它们的裹腹之物。
修士腾空,用自己的神识扫过大地,没有妖魔的踪影。
重新落下,修士就朝着众人朗声道:“大家晚上提高警剔,守夜的人翻倍,营地改成十丈规模。”
安营扎寨并非定数。
谭老将营地的大小分为十丈、二十丈、三十丈三种,这是直径的尺寸,根据现场的条件来,大的舒服些,小的安全些,各有各的好处。
象现在这样发生了妖魔,自然不能再考虑舒不舒服,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众人没有争辩,转头就忙活了起来。
陆轩重新坐了下去,思索起了弃颅魔的事,他好象还没遇到这种妖魔,见谭好在一旁,连忙凑了过去,在小姑娘旁边问起了弃颅魔的事。
谭好也没见过弃颅魔,但听周围的人说过很多遍。
据说,弃颅魔是一种人面人身的怪物,体型远超常人,小的就有两三米,高的更是达到了四五米,能将人象小鸡仔一样提在手中。
最出名的,就是曾有金丹修士死在了弃颅魔的手中,整队上百人无一生还。
最出名的,就是曾有金丹修士死在了弃颅魔的手中,整队上百人无一生还。
“但那是大型弃颅魔群。”曾好还不忘安慰陆轩,让他不要担心。
陆轩收了收走神的念头,诧异地看了谭好一眼,没想到这小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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