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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开始抢收了。
全村但凡能动的,全都有任务。
连林菀都被分配去搓玉米。
临出门前,陆斯年不但给她戴好草帽,围上纱巾,还给她戴上双层手套。
亲自把她送到干活地点,把准备好的水壶和现烙的鸡蛋饼卷土豆丝,都放在她脚边,一伸手就能够到。
这还不放心,一再反复叮嘱,“量力而行,累了就歇着。”
“知道啦,你快去忙吧。”
林菀虽然看不见,但周围人的议论声她可是听得真真的,实在不好意思。
陆斯年扶她坐稳,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
李秀秀也分到这一组,陆斯年刚走,她就颐指气使地说,“林菀,把你的手套给我戴戴,我手都磨红了。”
林菀压根没搭理她,摸索着开始干活。
大队长虽然没给她定量,但也不能比大家伙差太多,不好看。
“我跟你说话呢,听不见啊?”
李秀秀的声音又尖又细,刚好被挑着稻谷经过的周志刚听见。
“林菀,你怎么又欺负秀秀?”周志刚不由分说,上前一步大声质问。
这俩货还没完了。
林菀小银牙磨了又磨,真是一个字都不想说。
干脆揉揉踏雪的脑袋,“去,咬他。”
踏雪低吼一声,躬身扑了上去。
“别,别过来呀!”
周志刚慌乱地丢下扁担,一屁股坐到地上,裤裆里传出流水声。
“哈哈哈哈……”周围传来一阵哄笑。
李秀秀嘴张到一半,生生顿住。
踏雪太凶残了,她也害怕。
“林菀同志,你纵犬伤人,是破坏安定团结,破坏秋收秩序。你的行为应该接受人民的审判,受到应有的制裁。”
要不是抢收开始了,陆红梅还被关着。
好不容易能出来了,她憋着满肚子的火总要找人发泄一下。
之所以来找林菀,正是因为在她的认知里,如果不是林菀的出现,如今嫁给陆斯年,顿顿有肉吃,被捧在手心上宠着的就该是她。
她的一切全被林菀毁了,必须讨回来。
“你倒是会扣帽子。”林菀寻声转过头,“请问,破坏别人婚姻,乱搞男女关系,该不该接受人民的审判?该不该受到制裁?”
“你胡说,我没有。”陆红梅有些慌。
“没有?”林菀嘴角的笑意更浓,还带上几分戏谑,“那是谁整天往我家跑,盯着我男人不放的?
不怕告诉你,我家陆斯年每顿饭得吃半斤肉。你想靠两个菜团子就勾走他,门都没有。”
“哈哈哈哈哈……”周围的哄笑声更大了。
什么叫杀人诛心?这就是。
陆红梅感觉地面烫脚,隔着鞋底都能烧起来,是一分钟都站不住了,抬腿就跑。
心里却在暗骂,林菀,你给我等着,早晚把你赶出向阳大队。陆斯年是我的,他只能是我的。
周志刚盯着陆红梅的背影,眼珠子转了好几圈。
来到向阳大队,李秀秀就明确表示不会跟他结婚。
借李家的关系回城,几乎不可能了。
他还不知道要在这里待多久,一年,五年,十年……都有可能。
几天农活干下来,他已经可以预见到,即便是他拼尽全力,也没办法靠自己的劳动吃饱肚子。
他急需找到一张长期饭票。
原本他的目标是林菀,如果她还像之前那么好拿捏,就继续给她机会养着自己。
可林菀好像变了一个人,总是对他横眉冷对,说话带刺。
几次交锋下来,不但没讨到好处,还吃了大亏。
不过他始终坚信,林菀这么做是欲擒故纵,早晚有一天会后悔,会跪着回来求他。
可这并不耽误他选择另一个目标。
陆红梅就是目前最好的人选。
大队长的女儿,又摊上事了,合作的可能性非常大。
于是,他一骨碌爬起来,快步追上去。
“陆红梅同志,下工后谈谈吧,我能帮到你。”
陆红梅找过他,但那次他跑了。
这次主动找上门来,怕是所图不小。
不过,对眼下的陆红梅来说,只要能搞走林菀,什么代价她都愿意付出。
随即点头答应,“行,天黑后,小树林见。”
周志刚一愣,没想到她会答应得这么干脆,“好,不见不散。”
抢收是一年中最累的时候,时间紧,任务重,谁也不敢偷懒。
两个人达成共识后,就各自忙去了。
林菀眼睛看不见,活干得却不慢,速度几乎跟大家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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