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四十一章 秋笙晓华(三)  末日:尸启校园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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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胰腺癌,晚期。

    拿到报告那天,常秋笙站在实验室里,手里的移液器掉在地上摔碎了。

    顾晓华站在他面前,表情很平静,甚至还在笑。

    头发已经掉了大半,脸色蜡黄,可眼睛还是那副不容置疑的劲儿。

    “没事,”她说,“我是医生,我知道这病。”

    常秋笙没说话。

    他转过身去,背对着她,肩膀剧烈地耸动,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顾晓华从背后抱住他,脸贴在他僵硬的脊背上,轻轻说:

    “常秋笙,你别怕。”

    十、最后的日子

    只做了一期化疗,顾晓华就停了。

    “不做了,”她躺在病床上说,“再做下去,走都走不动了。我想回家。”

    常秋笙把她接回了家。

    桂花树早就谢了,小院里铺了一层落叶。

    她坐在藤椅里,裹着厚毯子,看着灰蒙蒙的天,忽然开口:

    “秋笙,你还记不记得那盘磁带?”

    “记得。”

    “你再唱一次给我听,好不好?”

    常秋笙沉默了很久。

    他蹲在她面前,握住她冰凉的手,粗糙的手掌覆在她布满针眼的手背上。

    然后他张开了嘴。

    “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

    声音沙哑,苍老,颤抖得几乎不成调。

    唱到“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时,“变迁”还是咬成了“片千”——三十年了,一点没变。

    顾晓华笑了,眼泪从眼角滑下来。

    “还是那么难听。”

    常秋笙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从1988年地震废墟里的那台手术,到2018年冬天这个种著桂花树的小院。

    从二十二岁和二十一岁,到五十二岁和五十一岁。

    三十年。

    他把头埋进她的怀里,哭得像一个孩子。

    十一、决定

    后来,常秋笙做了一个决定。

    一个他这辈子最混账、最不该做的决定。

    他把i病毒注入了顾晓华的身体。

    他骗自己,只要再给他一点时间,只要再研究一阵,他一定能清除病毒,让她活过来,让她好起来。

    他没有成功。

    三十年后,在楚南文理学院后山的那座地下病毒研究所里,他抱着已经异变、正在尸化的顾晓华,哼著那首唱了一辈子的歌,把额头抵在她冰凉的额头上。

    “晓华累了吧”

    “我们回家”

    ——

    常秋笙和顾晓华的故事,从一场地震开始,到一场尸变结束。

    中间隔了三十年,一颗大白兔奶糖,一枚大了一号的银戒指,一盘录了上百遍的磁带,一张胰腺癌晚期的诊断书,和一个明知会死、却从来没有后悔过的选择。

    一生有你。

    四个字,他用了整整一辈子,才把它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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