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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拒绝。
“这是合同,你可以看看。”岳莉娜走到自己办公桌后,拿出一纸合同,递给了林煜。
林煜接过,非常干脆地翻阅起来,他看得很仔细,虽然以双方的关系,对方是不太会在合同上做手脚的。
但防人之心不可无。
随着他把合同看完,林煜的脸色便有些难看起来了。
分成从原来的3-7改为了7-3。
即他拿七成,公司拿三成。
这个分成很优渥,别说他如今的人气只是个准二线,就算是真正的二线明星,怕是也很难拿到这个分成比例!
但凡事,有舍必有得。
他拿的分成比例越高,同样的,解约时,需要付出的解约金额也就越大!
这份合约,既是橄榄枝,也是规劝。
“这份额,有些太高了吧。”林煜不动声色地放下合同。
岳莉娜也无奈一笑:“其实公司给你的剧本真的都还可以的,那《大秧歌》不也两个多亿的投资,郭总保证给你的人物绝对出彩,可你这不是没同意吗。”
她这话看似跟刚才的话哪哪都不挨着。
可话里的意思,林煜却是听明白了。
她似乎把林煜想要解约的原因归结在了公司没给他本子上,这话的意思,则是在给他解释。
林煜嘴角一勾,实话说,元美建信对他确实不错,但架不住,他想走的路跟他们不一样。
他添加元美建信,根本原因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个庇护所以及敲门砖。
那时自己还没入行,也没得到马小荆的赏识,选择一家不是那么压榨艺人的公司,对他来说绝对是上上之选。
他可不想解约的时候被索赔227亿!
虽然肯定赔不了这么多,但听着也吓人啊!
至于找富婆什么的,他也怕钢丝球,算来算去,圈内的这么多公司,也就元美建信,行事温和,口碑良好。
至于上来就自己出来单干?
那他不相当于复刻了一下前世的事迹吗?迎接他的,怕是就会跟前世一样,接着跑十几年龙套了!
跑龙套什么的,他可跑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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