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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如此,便对么?”
看到这短短七个字,林正道感觉心窝里被什么东西搅动了一下。
越往后看,他就越觉得毛骨悚然。
几千字的故事,竟將华夏几千年的歷史解剖得如此透彻!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最后这四个字,字字诛心。
林正道看懂了这四个字背后的沉重。
娱乐至死的社会,正在潜移默化地吞噬著年轻一代的思想与审美。
所谓的“吃人”,不仅仅是歷史的重演,更是当下真实发生的事件!
林正道靠在椅子上,胸口很是沉闷。
他这辈子读过无数的名篇佳作,但他敢发誓,在华夏近五十年的文学史上,恐怕找不出第二篇,能与这篇相提並论的小说。
一部都没有!
林正道深吸了一口气,打算就此合上书本,平復一下快要压制不住的心跳。
但他还是鬼使神差地翻开了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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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看看这位作者的思想,是不是只是曇花一现。
第二篇的名字,叫做《孔乙己》。
咸亨酒店,温酒的曲尺形大柜檯,一个自称为“我”的懵懂伙计。
这是一个很有生活气息的场景,林正道紧绷的神经稍稍舒缓了一些。
相比於《狂人日记》里的怪诞和疯癲,这篇的笔触更加克制,还有一股市井的詼谐。
孔乙己在笑声中出场,拍下九文大钱。
“店內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林正道看著这些文字,嘴角也下意识翘起,感受到了那份“快活”。
“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
林正道下意识地回想起自己的所学,仔细思考著回字的写法。
想了一阵,他发现“回”字还的的確確是四种写法,回、囘、囬和??。
按照文中的说法,都带有草字头。
他继续往下阅读。
可是,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悄然发生。
平淡之中,蕴藏著比《狂人日记》更加猛烈的惊雷!
“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窃书不能算偷”底层文人被剥夺了尊严后,扯上最后一块自欺欺人的遮羞布。
“大约孔乙己的確死了。”
最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却让林正道不寒而慄。
他反覆琢磨文中的那些细节。
咸亨酒店、短衣帮、长衫
林正道忽然在想,那些被消费主义幻梦套牢,为了所谓体面互相內卷的年轻人,身上不就穿著一件无形的长衫么?
而那些在网络上跟风网暴、盲目造神的千万网民,不正是咸亨酒店里那群鬨笑的短衣帮吗?
时代变了,咸亨酒店变成了网际网路,封建礼教换成了资本造神,但那件脱不下的长衫,和吃人的看客们,却依然游荡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林正道刚刚还在感慨,自己遇到了五十年內没有能与之相提並论的《狂人日记》。
可仅仅是下一篇,这位叫做鲁迅的作者,就拿出了一份这样的答卷!
以极乐写极悲,以冷漠写残酷,以一个穷酸文人之死,写出了整个民族的病態。
如果说前一篇是一剂猛药,或者说,是一次思想上的尝试。 那么这一篇,作者在文学技法和社会洞察方面,已经达到了更高的层次!
一个灵魂被异化的人,被同样麻木愚昧的同类,在欢声笑语中活生生地“吃掉”。
被吃的人执迷不悟,吃人的人麻木不仁。
林正道不敢再往下看下去了,他害怕自己的心臟承受不住更大的衝击。
他拿起手机,拨通了周明轩的號码。
电话只响了一声就被接起来,周明轩一直在等。
“明轩。”林正道的声音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林老,您看完了?”
“这本《吶喊》是谁写的?”林正道盯著封面上的署名,“这个鲁迅,到底是谁?”
“作者就叫鲁迅。”周明轩答道。
“你少框我,我知道这只是个笔名。”
周明轩沉默了两秒。
“林老,作者的身份比较特殊,他嘱咐过我,暂时不希望公开真名。”
“糊涂!”
林正道罕见地动了怒。
“能写出这种文字的人,为什么要藏头露尾?”
老先生越说越激动,“你看看现在的社会风气!资本捧出来的都是些什么妖魔鬼怪?”
“就拿最近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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