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七十三章 杀死那个奉阳人  文娱之王:从化身汉尼拔开始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天空掛著一轮红月亮,她,来自梦幻丽莎髮廊——”

    “年轻的时候她被別人骗,被卖去一个陌生的地方。”

    嘶——

    阿斌猛地抬起头,眼里的震惊不亚於他第一次走进城中村髮廊时的经歷。

    “看完了吗?选哪首?”陆让看向阿斌。

    旁边的丁锋也把目光投了过来。

    阿斌低下头,目光在《鲜花的词谱上停留了几秒钟,隨后便被《梦幻丽莎髮廊牢牢锁定了。

    “陆总”阿斌咽了咽口水,又看了自己的伙伴一眼,“我们,选这首。”

    丁锋有点意外,提醒道:“你想清楚了,《鲜花这首歌,能让你们一夜爆火。”

    “我知道。”阿斌苦笑一下,眼神变得有些飘忽。

    他还坐在二楼的卡座,但意识已经飘到了自己生长的南方小巷,“丁老师,不是我们不想红,是《梦幻丽莎髮廊这首歌,跟我们太贴合了,我们做梦都想写这样的歌。”

    阿斌深吸一口气:“丁老师,梁老师,你们可能没在南方的城中村住过。”

    “那里的巷子很窄,楼和楼之间只能容纳一辆三轮车经过,头顶的空调外机隨时会往下滴水,晚上整个过道挤满了老鼠。”

    “每条巷子的深处,都开著那种粉红色曖昧灯光的髮廊。”

    “里面根本没有客人在剪头髮。”阿斌的眼里闪过一丝悵然,“只有几个在大冬天也穿著短裙,打扮得很妖艷的女人。”

    “她们就坐在门后面,盯著路过的每一个男人看。”

    “你要是没忍住走了进去她们会收两百块钱。”

    “两百块,换二十来分钟的放鬆』。”阿斌垂下目光,“但在那二十分钟里,她们会叫你老板,让你短暂地以为自己其实也没有那么孤单,也没有那么像废物。”

    “那些女人,大多是年轻的时候被人骗去卖等到不再年轻了,就来到城中村这种地方,靠著仅有的那点儿资本生活。”

    卡座里的空气凝固了一下。

    丁锋原本紧绷的脸色,缓和了下来。

    他在这个年轻人的眼里,看到了地下摇滚和民谣最珍贵的初衷,看见底层,感知痛苦。

    他嘆了口气,刚想伸手拍拍阿斌的肩膀,表示鼓励。

    旁边的梁澜忽然挑著眉凑过来,眼神狐疑地盯著阿斌:

    “细节了解得这么清楚你去过啊?”

    阿斌的脸色腾的一下红了起来。

    “没我就在外面看了看”

    “噗——咳咳咳!”坐在旁边卡座的贝斯手没憋住,被冰水呛到,连连咳嗽。

    “挺好,善於观察是件好事。”陆让忍住没有展开这个话题,“明天晚上演这首,有问题吗?”

    “没问题!”阿斌如蒙大赦,拉著乐队成员落荒而逃。

    目送著楼梯口消失的背影,丁锋笑著摇了摇头,他发现这帮小孩其实也挺有意思的。

    隨即他便回过头来,目光灼灼地看著陆让:“那这首《鲜花,他们不唱的话,给我唄!”

    梁澜白了丁锋一眼:“拉倒吧,你唱《食人花还差不多,给你唱都不如给我唱。”

    “你唱你的二人转去!”

    陆让这段时间也发现了这个问题。

    重金属摇滚的母题永远离不开严肃与愤怒,失真的电吉他和重低音,对於初听这些音乐的人来说,是一种新鲜感。

    但在这个时代,更多的人追求的依然是悦耳、放鬆和情感上的宣泄。

    只是,丁锋也不会真的去唱《鲜花,根本就不是一条路的。

    陆让拿起桌面上用来点单的平板,熟练地退出菜单,打开一个空白文档,在上面敲下几行字。

    “《鲜花你就別唱了,但你可以试试这个。”

    丁锋拿起平板看了一眼,眼睛一下子亮了:“《杀死那个奉阳人?”

    “杀死谁?!!”梁澜瞪大眼睛。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