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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他的全身。
看着其乐融融的家庭,李建国突然心血来潮:“儿子,明天爹去山里给你抓头野猪王回来加餐!”
三岁大的李镇北蛮横地冲了过来,这小子长得结实,那一身匀称的腱子肉在红色的小肚兜下若隐若现,充满了原始的力量感。
他那一双肥嘟嘟的小手,由于继承了李建国那恐怖的“巅峰长寿体质”,竟然轻松地就抓住了那足以让普通人手臂脱臼的、重达十斤的大金杯。
“哎哟,我的小祖宗,你慢点儿!”
沈清秋惊慌地低呼一声,下意识地想要伸手去接,生怕这沉重的金疙瘩砸伤了儿子的脚面。
李建国却狂傲地哈哈大笑,他那一双厚实的大手稳健地按住了沈清秋的肩膀,眼神里透著一种强烈的骄傲与霸气。
“媳妇儿,让他折腾!”
李建国随意地走过去,随手一拨,那尊价值连城的金杯便“咣当”一声,被他霸道地扫到了那铺着厚实羊毛地毯的地面上。
“这小子既然喜欢,那就是他的玩物。老子的种,要是连这点金子都玩不转,那才叫丢人现眼!”
李镇北见金杯落地,不仅没被那沉闷的金属撞击声吓到,反而兴奋地发出一阵响亮的咯咯笑声。
他利索地趴在地上,两只小手用力地扣住杯沿,由于天生神力的加持,他竟然轻松地将那金杯举过了头顶,嘴里还稚嫩地喊著:“马!大马!”
沈清秋看着儿子那野蛮的玩耍方式,心疼得嘴角明显地抽搐了一下。
“建国,这可是整整十斤赤金啊,上面还镶著那么多罕见的红宝石,你就这么由着他往地上摔?”
沈清秋虽然现在管着红旗大队的千万级账目,但骨子里那种劳动人民的节俭习惯,还是让她觉得这种行为离谱。
“这要是传出去,咱们红旗大队的名声怕是要被你这个土皇帝给毁干净了。”
李建国狂傲地冷笑一声,他霸道地一把将沈清秋搂进怀里,手掌在那沈清秋圆润的曲线上放肆地捏了一把。
“毁名声?老子现在在这片草原上,就是神圣的规矩!”
李建国深邃地盯着儿子手里的金杯,眼神里透著一种看待廉价垃圾的不屑。
“媳妇儿,你的眼界得放宽点。你男人我那五百亩静止空间里,沈家地宫里的金砖多得能把这红旗大队的每条路都铺上一层!”
“十吨黄金,那是开玩笑的吗?那可是纯粹的、能买下半个京城的恐怖的财富!”
李建国张狂地挑了挑眉,声音变得沙哑且透著一种极致的财力压制感。
“这劳什子金杯,在外面那群穷得连裤子都穿不上的邻居眼里是宝贝,在老子眼里,它连老子空间里的一块磨刀石都不如。”
“儿子既然喜欢拿着它撒欢,那就随他去。要是玩腻了,老子待会儿正好带他去后帐,我看这杯口的弧度,正适合给我儿子拿来当个小夜壶,不仅沉稳,还透亮!”
沈清秋听着男人这粗俗、却又充满财大气粗感的豪言壮语,彻底无奈地翻了个白眼。
拿十斤黄金的奖杯当夜壶?这种离谱的土豪行为,恐怕全天下也就李建国这一个狂傲的疯子能干得出来了。
但沈清秋的心里却又受用这种被男人霸道宠溺的感觉,那是由于极度的富有而产生的一种绝对的安全感。
李镇北此时玩得正欢,他那壮实的小身体在金杯周围翻腾,三岁的小娃儿,双臂一晃,少说也有几十斤的蛮横的力道。
他吃力地把大金杯往自己跨下一凑,居然真的歪著小脑袋,在那儿认真地研究起“夜壶”的可行性来。
“好!这才是老子的种,有眼光!”
李建国开心地一拍大腿,那浑厚的笑声震得大帐顶端的装饰都剧烈地晃动起来。
他看着正在茁壮成长的儿子,看着他那极具接班人气质的、稳健的动作,心里的那种对于未来的野心再次疯狂地燃烧。
重工业帝国、商业要塞、还有这无敌的家族传承,这才是他李建国在这年代狂傲扎根的资本。
沈清秋看着这父子俩那神似的狂野的笑容,温柔地叹了口气,随即体贴地为李建国披上了一件厚实的雪狐皮大氅。
“你呀,就可劲儿惯着他吧。这金杯要是真成了夜壶,我看你明天怎么跟公社的那帮老头子交代。”
李建国冷淡地撇了撇嘴,在那沈清秋娇艳的俏脸上霸道地香了一口。
“交代?老子做事,什么时候需要跟那群老菜帮子交代了?”
他霸气地站起身,那一米九的魁梧的身躯,在这灯火辉煌的大帐内投下了沉重的阴影。
李建国透过那厚实的牛皮门帘缝隙,看了一眼远处那一望无际、由于极寒而显得死寂的深山老林。
脑海中浮现出儿子刚才那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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