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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族中有句话叫做百鸟朝凤,可不仅仅是形容凤凰美丽与强大的词,更透露着另一个本质:凤凰是所有飞禽的王。
发现自己脑袋上长草了,应该如何反应?
委曲求全?
NO,不论是禽鸟的天性还是身为王者的骄傲与自尊都不允许孟凰如此做。
找到三,让它滚蛋,然后当这事没发生过?
同样有违天性。
杀了狗男女?
昀息是天帝长子,天族的内部矛盾这会已经崭露,在这个节骨眼上杀了昀息不是给天帝一个转移内部矛盾的机会吗?孟凰可不干这种牺牲自己成全他人的事。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什么都不做又无法说服自己的本心,孟凰便让人将昀息的女人与孩子给抓了起来。
只是,这世上有个东西是永远也计划不了的,那就是变化。
。
“越歆!”认出狗男女的女是谁后孟凰万年不变的淡定无害表情终于破功。
看清孟凰,淡定得仿佛自己不是阶下囚的女子也愣了下。“阿离?”
少凰站在孟凰肩头问:“你们认识?”
孟凰嘴角抽了抽,岂止认识。“你怎会与天族帝子在一起?”
女子不解:“我的情况你又不是不知,怎可能与天族帝子在一起。”
孟凰瞅向女子怀里正酣睡的女童。“那这是什么?”
“别这种口气,这是我与一条龙生的幼崽。”
很好,几句话的功夫,三个“人”里不管哪个都是人精子的“人”霎时便心思百转理清(脑补?)了怎么回事。
一个时辰后,碧梧宫的一处偏殿里,越歆一边饮着醴泉水酿的美酒一边总结道:“所以我的那个伴侣,他不是普通的龙,是帝子。”
孟凰颌首,很想为昀息的眼光点个赞,真不愧是本王看上的男人,你究竟知不知道你招惹的情人是怎样凶残恐怖的存在?这眼光,杠杠的。
越歆问孟凰:“你原本是打算怎么做的?”
孟凰仿佛说今天天气如何般的口吻道:“过些日子我会提出提前举行婚事,看看他会是什么反应。”
“顺理成章的成婚又如何?逃婚又如何?”
“若是逃婚了,我正好顺理成章的要求天帝给予利益赔偿。”
“若没逃呢?”
“自然是揭出此事,解除婚事,找天帝要赔偿,同时将你们母女剁成肉酱制成肉饼请昀息品尝。”
越歆默,她是该庆幸自己跟孟凰认识还是先吐槽真不愧是王?不管是哪一种应对都不忘利益最大化。不管昀息是什么心思,吃了情人与亲生骨肉的肉做成的肉饼,相信他这辈子都得对肉饼落下心理阴影。“在刚才之前我还对你是阿离半信半疑,现在完全信了,你骨子里一点没变。”
孟凰不置可否,她这些年的变化是有点大。
“打个赌如何?”越欣道。
孟凰用手势表示请说。
“昀息不会成婚,但也不会逃婚。”
孟凰半信半疑的扬眉。
越歆道:“若是我说对了,你可否帮我两件事?”
“先说是什么事。”孟凰谨慎道,嘴把不住门一时爽,转身肠子悔到青,当了几万年的王,孟凰已经养成了除非确定自己真的做得到,否则绝不随便应允什么事的习惯。
“第一件事帮我照顾我的幼崽。”
“那是你的幼崽。”不是我的。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第二件呢?”
“我有个东西,希望你在妖族中寻找合适的人传承下去。”
孟凰微怔。“你倒是信任我,就不怕我私吞了?”
“不会,若此事,八荒众神还有一神能信,非你莫可。”越歆含笑道。
“我是神,私吞对神族的利益更大。”
“若你是一个遵循传统的神,你就不会修顺心意。”越歆瞧着年纪不大,但修为境界却快赶上那些修炼了数十万年的古神的少女,颇为惊叹,虽然早就知道这个神思维逻辑不走寻常路,但怎么也没想到一别数万年,变化如此之大。
三千大道条条可证道,而顺心意可谓最前途无量的道,也是被誉为疯子才会修炼的道,坑人的程度与守护道齐名。
不同的是,守护道坑的是修神者自个,而顺心意,那是比魔道还能祸祸的道。
何谓顺心意?
自然是顺从本心,道德伦理什么的全都丢爪哇国去,绝对的服从本心。
因而提起顺心意就不得不提到一个哲学命题:人性本善还是本恶。
若是本恶,那么修顺心意,必然修出绝世大魔头来。而绝世大魔头与普通恶人的区别在于,杀人如麻的恶人,终究会有杀人杀到麻木厌倦的时候,而杀完了人,会觉得空虚茫然,而绝世大魔,它杀人是出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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