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58章 第十一章本心·法律  非人生物见闻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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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者倒是管了,但少凰说它的惩罚是被神尊找了个地方流放了几百万年,赔命什么的,绝不可能。

    同罪不同罚,在地球上根本没哪个国族敢明目张胆的写进法律里,小姑姑明确表示我真按南明神族的那一套来,必然犯众怒。

    可.....我给众多非人生物看了,一个两个的都觉得没问题,非常的合理,就算有不合理的地方也是觉得,若人间界有神人,神人真会如法律中所透露的那般仁慈宽厚?

    我的思维逻辑偏向非人生物,若是不认识少凰,我也会觉得不可能,但认识了少凰,我觉得这还是靠谱的,反正我没看少凰随心所欲的决定过凡人的生死。虽然对凡人也没多少爱护之心(可以理解,凡人又不是她的臣民,她对凡人没有爱护的义务),虽然她也杀过人,但哪一次杀人不是因为别人让她的生命受到了威胁?

    神与人,人族修士与普通人族,人与妖,从来都不平等。

    普通人族在人族修士眼里是蝼蚁草芥。

    弱小修士在大妖眼里是上好的血食,弱小妖族在人族大能修士眼里是会移动的宝贝,全身都是宝。

    人与妖,在神的眼里同样是蝼蚁草芥。

    佛曰:众生平等。

    译曰:众生皆蝼蚁草芥,哪里不平等?

    讲实话,我觉得孟凰制定的律法真的很不错了,至少这里头的核心思想很务实:弱者供养强者,强者守护弱者,双方对彼此都有责任与义务。

    研究孟凰制定的律法时我对她的死也有了更深切的了解,这家伙根本就是一个变法者,不同的是,商鞅吴起挑战的是一国的权贵,而她挑战的是整个世界的规则。值得庆幸的是,她是商鞅那一类的,人死了,但理念并未随着创始者的死亡而消失。

    可惜,这一套不能在这颗人族占据上风的星球上明文实施。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也只能根据现实情况再适当借鉴三套律法了,这工作量.....得亏我不是人,否则有生之年还真不一定完的成。

    尘寰看着我的眼神透出了同情。

    我有点不舒服,凭什么我这么累,他却优哉游哉的在沙发上享受风扇冰棒?

    思及此,我果断将一摞法律书放到了他的怀里。“帅哥,不是要追我吗?拿出点诚意来呗。”

    尘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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