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八章 我和李白的那点事  1979:我在琉璃厂当掌柜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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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被放大了很多。

    回来了,陈默吐了口气。

    回头对上许树根:“抱歉许老,我看入迷了。”

    老头儿笑呵呵的,道:“你小子有点儿意思,喜欢看待会儿多看看,不过现在工作要紧,拍照入档,记一级甲等文物。”

    陈默连忙点头,手下意识去摸裤内口袋,竟然真的摸到了东西。

    棍状,长长的!

    那根毛笔真的被自己带回来了,陈默心里震动。

    万幸今天穿了件外套,衣角够长,能稍微有所遮挡。

    一直到中午休息吃饭,陈默顾不得细看,找机会把毛笔塞进了裤子里。

    故宫文物库进出严格,门口还有老头儿盯着,这么明晃晃把毛笔带出去不现实。

    顺利出去,来不及吃饭,陈默对上赵振茂:

    “师傅,今儿中午我就不在这儿吃了,我女朋友等我呢,下午到点我再过来。”

    赵振茂没有多想,摆手道:“去吧去吧,现在的年轻人...”

    自行车蹬远,陈默才松了一口气。

    甭管这根毛笔原先有没有登记在册,如果自己不藏,直愣愣被发现,那是有理也解释不清。

    这会儿,哪个年轻人出门儿带根毛笔,胸口别根英雄牌钢笔还差不多。

    车子走远停下,陈默从裤裆里抽出那根毛笔。

    一只狼毫笔,笔杆是老竹,色泽沉穆,笔锋有些枯槁,却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灵秀。

    这玩意儿不是李白作上阳台帖的那根毛笔,而是那个小书童自己用的。

    说是小书童,其实瞅着也有十八九岁了。

    陈默心里没有多少遗撼,毕竟相比较在意带回哪根毛笔,能带回实物本身,这件事实在匪夷所思。

    手里的毛笔就这么静悄悄的躺着,很真实,甚至笔尖还有淡淡墨痕。

    可越真实,越让他摸不着头脑。

    “难不成,是‘气韵’吸收多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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