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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花样?是极品的茶叶?还是从皇宫里流出来的珍宝?
赵明羽的手终于伸了出来。
他把一个用油纸包着的小东西,“啪”的一声,轻轻拍在了那张昂贵的红木茶几上。
那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办公室里却显得格外清淅。
赵明羽解开油纸,一股独特的、带着草本植物特有的清香,混合着一丝淡淡的石灰味,瞬间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罗伯逊耸了耸鼻子,这味道对他来说并不算完全陌生,但出现在这间充满欧式风情的办公室里,却显得格格不入。
他定睛一看。
只见油纸上躺着几枚青黑色的果子,型状象是个小号的橄榄,表皮粗糙,看着有些干瘪,完全没有什么美感可言,旁边还配着几片绿色的叶子,以及一小盒白色的粉末。
“这...”罗伯逊眯起了眼睛,作为在大清混迹多年的神州通,他的脑子里迅速搜索着关于这个东西的记忆,“这是...那个叫槟榔的食物?”
“正是。”赵明羽赞了一声,拿起一颗槟榔在手里把玩着:“不愧是神州通,一眼就认出来了。”
罗伯逊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微妙。
这玩意儿他当然见过。
在两广,乃至整个南方,这东西太常见了。
上至达官显贵,下至贩夫走卒,似乎都好这一口。
他记得很清楚,那些穿着长衫的士绅文人,见面寒喧时,往往会从袖子里掏出一枚这东西递给对方,那架势,就他们互相递雪茄差不多,是身份的像征,有利于社交。
那些人还要互相品评这槟榔的产地、年份、切工,比他们的雪茄还讲究。
而在码头上、军营里,那些光着膀子的苦力、那些满身臭汗的大头兵,嘴里也总是嚼着这东西,一个个嚼得满嘴血红,象是刚喝了人血一样,看着颇为野蛮。
在罗伯逊这种自诩文明的绅士眼里,这东西是粗鄙的,是不卫生的,是属于“未开化民族”的陋习。
他从来没想过要去尝试,哪怕一次都没有,这源于不列颠贵族骨子里那种根深蒂固的傲慢——我们的红茶、我们的咖啡、我们的雪茄,那才是上帝赐予的享受,至于这种黑乎乎的果子?算了吧。
“赵大人,您这是?”罗伯逊有些不解地看着赵明羽:“您今天来,该不会是想请我吃这个吧?”
赵明羽看着罗伯逊那副嫌弃又极力掩饰的样子,心里的冷笑简直要溢出来了。
他当然知道槟榔是个什么货色。
在后世,这玩意儿可是被列为一级致癌物的,长期咀嚼,口腔癌、牙齿脱落、面部变形,那都是板上钉钉的事。
这东西就是个慢性毒药,是裹着糖衣的恶魔。
但是,那又怎么样?
今天来,他就是想用槟榔打开一个新的市场,欧美的市场!
你们这帮洋鬼子,往神州倾销鸦片的时候,想过那是毒药吗?
既然如此,那也就别怪我不讲武德了。
你们能把鸦片这种让人变成鬼的东西包装成“福寿膏”,那我为什么不能把槟榔这种让人上瘾的小玩意儿,变成你们离不开的“东方神果”?
这叫礼尚往来。
你卖我鸦片,我卖你槟榔,大家互相伤害啊,谁怕谁啊。
而且,现在这个年代,西方大部分医学还处于那种放血疗法都能治百病的蒙昧时期,别说致癌了,连细菌学说都还没完全普及,谁知道吃槟榔是有隐患的?
赵明羽脸上的笑容愈发璨烂,那是标准的、人畜无害的商业假笑。
“罗伯逊,别急着下结论。”赵明羽拿起那颗槟榔,象是看着一颗稀世的宝石:“我想把这个东西,卖到不列颠本土去,卖到你们所有的殖民地去,甚至...欧美之地。”
“卖?”罗伯逊愣住了,随即职业本能让他瞬间切换到了商人模式:“做生意?”
只要是谈生意,罗伯逊自然是高兴的。
他作为驻华领事,外交只是手段,为大英帝国创收、打开市场是内核KPI。
但是,卖这个?
罗伯逊皱起了眉头,脸上露出一丝为难的神色,开始施展他的外交辞令:“赵大人,有生意做当然是好事,我向来也很佩服你的商业眼光。”
“但是...槟榔这个东西,恕我直言,恐怕很难在我们那边推广,你看,它看起来黑乎乎的,吃起来还要吐那种红色的汁液,很不卫生,也不雅观,你知道的,伦敦的绅士们很讲究仪表,淑女们更是...”
他摊了摊手,意思很明显:这玩意儿太土了,我们看不上。
赵明羽心里冷哼一声。
不卫生?不雅观?
你们那帮绅士如果不戴假发,头皮屑能象下雪一样,你们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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