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二章 试验日志壹  盗墓:从1900年开始不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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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光绪三十年,九月初八

    患者:温祸

    记录:张奇

    患者温祸,周身无体温,血脉凝滞不行,心脉不跳,创口不合。

    口能言,目能辨,神智与常人无异,有常人之识,然触之如冷石,无痛觉寒热之感,断非活物。

    因其创口不合且神智清明,故未行开膛破肚之法。

    【试验一】

    试验物品:黑驴蹄。取自老驴,炮制三十年以上。

    操作:先置黑驴蹄于患者心口处,观察约半盏茶时间;后移蹄子至顶门百会穴,再观察同等时长;最后令患者自行啃食。

    患者反应:前二次放置,患者静立如偶,目视前方,无呼吸;令其食之,患者拒绝,答:“食之无益,内腑早已不化五谷。”

    结论:黑驴蹄无效。

    【试验二】

    试验物品:朱砂、雄黄、糯米各一碟,桃木剑一柄。

    操作:先以糯米撒于患者四周,观察其行动;后以雄黄粉末划线于地,令其跨越;再以朱砂点其眉心;最后以桃木剑轻触其肩。

    患者反应:行于糯米上如履平地;跨越雄黄线无滞碍;朱砂点额,色附其皮上,无灼烧迹象;桃木剑触身,患者目视医师,问:“可需我退后?”

    结论:常用辟邪之物皆无效用。

    【试验三】

    操作:将患者独置于一密闭石室,室内仅置一凳。每日遣人送清水一碗,连续七日不与之语。

    患者反应:首日静坐,目视虚空;次日依旧,姿势未变;第七日送水者入内,患者问:“外间可有事需我做?”

    结论:患者连续七日滴水未进,无需饮食,需眠休,神智长期清醒。孤寂不能乱其心。

    【试验四】

    试验物品:麒麟血半碗。

    操作:先以血碗近患者口鼻;再以银针蘸血,刺入患者小臂皮下;末了以毛刷蘸血,涂于其颈侧。

    患者反应:血近口鼻,无异状;针刺入时,血珠沿针孔反沁而出,患者言无觉;血涂颈侧,凝而不渗,半晌无变,无异状。

    结论:麒麟血无效。

    【试验五】

    试验物品:青铜铃铛。

    操作:距患者七步外摇铃一次。

    患者反应:铃响,患者瞳光涣散,如常人一般陷入幻觉,半炷香后清醒,对青铜铃铛产生轻微抵触。患者清醒后有中度头痛,流鼻血和晕眩等不适症状,但据其描述,其身体机能仍能正常发挥。

    结论:青铜铃铛可惑其神,然不能夺其智。患者无法抵抗听觉造成的幻觉影响。

    【试验六】

    操作:医师张海庆取患者左手小指指甲,连根拔除;观察半月。

    患者反应:拔甲时眉梢未动,无异常。

    结论:观察半月,指甲并未长出。

    【试验七】

    操作:医师张瑞秋以银镊探入其额前弹孔,取出大脑一块。

    患者反应:全程睁目,神情若观他人之事。取毕,自行以布按额,无血渗出。问其名、现住何处、近日事项,皆答无误。令其行走垮槛,步伐稳健。

    结论:失去小部分脑组织对患者无影响。

    补充:次日晨,医师视察盛大脑之白瓷碟,其中空无一物。再查看患者额孔,见缺损处已恢复如初。问之,患者言:“不知,亦无感。”

    补充结论:患者脑组织似有再生之能。

    【试验八】

    操作:再取大脑少许,分置于三只瓷碟,遣人轮番看守。六个时辰后,碟中之物皆如湿墨写就之字,渐淡渐无。同时观察患者额内,见新肉萌生,缓缓填满空缺。其间毁其一碟,患者再生之速不改。

    结论:所取大脑之消逝,与本体再生似无关联。再生之能,源在其身。

    【实验总结】:

    患者训练有素,中幻而复醒极迅,恍惚间仍存搏杀之力。无畏惧,易配合,试验间未现诳语,多问则答,令行禁止。然其根本为何物,仍属悬疑。其对生人无恶念,通人情,晓人意,除却肉身死寂,几与常人无异。可继续观察,暂以人相待。夺命压岁钱

    日期:光绪三十年,九月初八

    患者:温祸

    记录:张奇

    患者温祸,周身无体温,血脉凝滞不行,心脉不跳,创口不合。

    口能言,目能辨,神智与常人无异,有常人之识,然触之如冷石,无痛觉寒热之感,断非活物。

    因其创口不合且神智清明,故未行开膛破肚之法。

    【试验一】

    试验物品:黑驴蹄。取自老驴,炮制三十年以上。

    操作:先置黑驴蹄于患者心口处,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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