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章 妇女权益  活在民国当顺民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视一眼,后脊梁一阵恶寒。

    这都新社会了,怎么还能这个样子?

    李水仙不想吃干的,借着咸菜条一口气喝了一大碗白薯干稀饭。

    看着俩儿媳妇面上的不自在,继续说到:“咱们家,日子已经相当不错了。

    你们是没往下看,往下看,才知道什么叫一滩烂泥。

    死了闺女的这家人,也是双职工家庭。

    家里俩闺女,说是只要书能念进去,上到哪儿供到哪儿,平日里一副相当开明的样儿。

    实际上呢,大闺女结婚的时候收了特别高的彩礼,等出嫁的时候,就陪送了点儿面子货的嫁妆。

    人家说的还好听,我们家闺女读了那么老些书,又有工作,嫁到谁家谁家都偷着乐吧。

    结婚之后,娘家需要出钱的时候,全是大闺女的事儿。

    还跟大女婿云遮雾绕的表示,自个儿家的这些家产,百年后肯定还是得留给大闺女。

    把女婿都掉成翘嘴了,天天出钱出力的,还挺乐意。

    要不是这回大闺女俩眼一闭,人家还母慈子孝着呢。”

    说到这,田小芹也没听出来什么不对。

    家里没个儿子,指望女婿不挺正常的嘛?

    彩礼收高点,人家还带了份工作过去呢。

    虽说听着不好听,可时下这种情况,真不算离谱。

    李水仙解惑道:“人家是没儿子,但是人家有侄子啊!

    乡下人常说,侄子门前站,不算绝户汉。

    这两口子家里攒的这么些家底儿,这些年尽数的全给了乡下侄子跟大哥一家输血。

    除了两口子面儿上的工作,也就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了。

    逼的小闺女去报案,也是因为。

    侄子要结婚,女方是公社干部,提的要求就是,得给痴傻的弟弟,找个城里读过书的小闺女。

    话说到这,也就没什么不清楚的。

    犯法吗?

    除了最后让上初中的小闺女跟个傻子结婚犯法,其他的,这么做的又何止一家一户呢。

    李水仙看着吃饭速度变慢的两个儿媳妇,笑着开解道:“你看,我就不想提,你俩还老想听。

    听完了又不高兴。

    别想了,事儿也已经协调完了。

    这几天忙,就是要配合妇联的同志,入户去讲解国家的婚姻政策跟妇女权益。

    明儿开始就轮到咱们家附近的胡同了。

    到会儿就是加班儿,我到家也不会晚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