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0章 盟席分左右 条文较短长  九折归潮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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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援了。“

    “所以写''协商时限视事态规模而定''。“

    使者又沉默了一息。这一息里他看了一眼书记官——书记官在纸上写了一行字递给他。他看了一眼把纸放下。

    “可以。“他说。

    “可以“不是全让。使者在“协商时限视事态规模而定“里留了口子——“事态规模“的界定权还在起草方手里。但这个口子比原来的“视事态而定“小了很多:原条款是单方裁定,现在至少把“协商“嵌进了条款,有了协商就有了拒绝的空间。

    这一轮交锋的让步是双向的——乌止让出了时限的具体天数,使者让出了援额的单方裁定权。

    ---

    第三条议到一半时谈判暂停了半刻钟。

    暂停是书记官提的——理由是“需要誊写修改后的条款“。帛面上的字不能直接涂改——帛是正式文书材质,涂改留下墨渍影响签章效力。修改方式是在另一张纸上写修改条款,修改纸和帛面同时保存,签章时修改纸附在帛面后面作为正条的一部分。

    乌止走到高窗下。蚌片在午后日光下比上午更亮——午后日光角度更直接,珠光层反射更强。蚌片边缘有一圈盐垢,白到和蚌片本身混在一起时分不清哪里是盐哪里是蚌。

    青蘅走到他旁边。她手里的粗纸已记了前三条的结果——两个圆圈表示通过,一个三角表示修改中。

    “第三条的措辞我查了。“她的声音压得很低。“旧共议台的文书体例里''事态''确实有专用含义——特指战时。这个用法在三百年前的旧约里出现过一次。之后北方联盟自己的文书里''事态''逐渐宽泛化了,但旧约体例的专用含义在正式盟约中仍然有效。“

    “他知道。“乌止说。

    “谁?“

    “使者。他回答我的时候沉默了一息——一息的沉默说明他知道''事态''的歧义。他不知道的是我已经知道了。“

    “后面还有九条。如果第三条暗含征调权,后面可能还有类似的暗条款。“

    “逐条读。“

    半刻钟后书记官把修改纸放在帛面第三条旁边。乌止回到座位上把目光落在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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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到第六条审得很快。

    第四条是通商细则——开放口岸数量、交易时段、纠纷仲裁。条款写的是“纠纷由双方港务官共同仲裁,仲裁结果双方应当遵行“。“应当遵行“属于“软约束“——违约了没有自动惩罚,需要再走一轮协商。软约束对逃民港比硬约束好——硬约束意味着联盟有权直接惩罚,软约束给了缓冲空间。无异议。

    第五条是航道使用——“缔盟双方船只可在对方辖域内自由航行停泊,停泊费按当地标准收取“。逃民港的停泊费标准目前不存在——码头刚从盐帮手里接管。乌止提出加一句“逃民港停泊费标准待定,待定期间按北汊标准减半收取“。使者想了三息同意了——逃民港码头设施只有北汊标准的一半,设施减半收费减半,合理。

    第六条是情报共享——“缔盟双方遇有边防异动,应及时告知对方“。“及时“没有量化标准,但乌止没有纠缠——边防情报的时效性在实际操作中比条款措辞更重要,联盟愿不愿意及时通报取决于信任程度,信任程度不取决于条款而取决于后续合作积累。无异议。

    三条各用了不到一刻钟。书记官各点了一个红点。

    ---

    审到第七条时乌止停下来不是因为条款有问题而是因为他要做一件事。

    他从腰间布袋里拿出一卷纸。纸是联盟物资配发的粗纸,但裁成了统一规格,边缘整齐——整齐说明裁纸时用了尺。纸卷解开摊在桌面上,十二张粗纸,每张四行,每行一条法令——四十八条。

    新法四十八条。

    使者看着桌面上的纸卷。粗纸和盟约帛面在桌面上形成材质对比——帛是米黄发亮的,粗纸是灰白不亮的,两种材质搭在一起像一块旧布补在一块新绸上面。使者的目光在四十八条上扫了一遍,扫的速度比乌止读盟约快——快说明他对法令体系有经验。

    “新法四十八条。“使者说。没用疑问句——不用疑问句说明他已经知道这是什么。

    “公议台授权。“乌止说。“四十八条覆盖税制、刑律、通商、防灾。税制部分可以和盟约第二条的边市条款对接——逃民港在边市上按新法税制收税,不按旧税。“

    “不按旧税的意思是——“

    “盐帮代收的潮税祭税已经废除。逃民港现在的税率是旧税的三分之一——旧税三倍于王廷定额,新法回到定额水平。“

    使者的目光停在“税制“那栏的几行字上。停了三息。

    “回到定额。“使者重复了一遍。“逃民港的边市税负比旧制轻了三分之二。“

    “对。“

    “边市税负轻三分之二意味着逃民港的货在边市上比旧制便宜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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