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 地精克星  我的地下城爆词条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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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理说,你这个菜鸟冒险者还不配跟我们一起冒险!”

    即将到达地精巢穴的时候,领头的半兽人格鲁克转头对林克说道。

    他身高近两米,破旧锁子甲下一身腱子肉,脖子上挂着一串风干的地精指骨

    说话时獠牙一翻一翻,唾沫星子喷了林克满脸。

    这句话,林克已经记不清这一路上他说了多少次。

    “格鲁克说得客气了。”旁边瘦高个儿哈维斜着眼扫了他一遍,“瞧你那木盾都长毛了,弗雷德尔镇上刺骨酒馆的黑面包都比你那木盾硬。”

    最后面的矮胖子波奇拄着长矛,喘着粗气接话:“咱们是看在你愿意主动承担这次冒险途中所有杂活,以及只要1银币的任务报酬份上,才发发善心带上你。换别的队伍?哼,你连给人提灯笼的资格都没有。”

    这三个人没有一个职业者或者施法者。

    就是战斗经验稍微丰富的普通人。

    但哪怕是这样臭鱼烂虾的冒险者小队,林克也是足足在冒险者工会的告示板前蹲了半个月才蹲到。

    还是在签订了上面那些不平等条约的情况下。

    林克真的太想进步了!

    应该说,太想进地下城了。

    半年前,林克还是个地球上的社畜,熬夜肝博德之门3时不幸猝死,穿越到这个世界。

    等他再度醒来,自己躺在弗雷德尔镇外的臭水沟里,天上是一轮暗红色的月亮。

    后来他才知道那叫“洛丝之眼”,据说每逢红月夜,地下城里的怪物会变得更加狂暴。

    空气中是马粪、腐草和远处铁匠铺淬火的焦煳味混在一起的气息。

    很快他就发现这是一个剑与魔法的超凡世界。

    那一刻,林克高兴坏了。

    终于可以来一场真实的异世界冒险,成为传奇冒险者,被那些吟游诗人在各地酒馆经久不息地传唱。

    然而,现实世界不是游戏,开局能成为职业者或者施法者,有一堆强力的队友等着添加。

    这具身体原主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偏远小镇青年,连神殿的祝福仪式都没参加过。

    跟什么战士、法师、圣武士、游侠差了十万八千里。

    这点困难怎么能难住博德之门3肝了5000小时的林克。

    他在弗雷德尔做了半年的苦力。

    给矮人铁匠拉风箱、替商队搬货、帮屠夫清洗猪下水。

    终于凑齐了足够的钱买了一套冒险者的装备。

    一个发霉的木盾、一把生锈的长剑和一件破旧的皮甲。

    穿上这些装备后,林克兴致勃勃跑到当地的冒险者工会准备开启第一个冒险任务。

    压根没人需要这么一个毫无经验、一身破烂的冒险者。

    直到半兽人格鲁克找到他。

    ......

    “小崽子,进去之后自己照顾自己。”

    “我们只承诺带上你,可没向哪位神发过誓要保你的命。”

    哈维对林克提醒道。

    林克点头,握紧锈剑,跟着踏进巢穴。

    洞口处悬挂着几串不明动物的内脏,上面爬满了白色蛆虫。

    一股腐臭的气息扑面而来。

    天然岩洞被地精扩建成了营地,洞壁上几根浸了动物油脂的火把发出昏暗的橘红光芒,浓烟熏得岩顶一片漆黑。

    地面上散落着碎骨、粪便、破烂的皮革和啃了一半的不明肉块。

    角落里还有一个用铁笼关着的什么东西,已经死了很久,只剩骨架。

    大约十几只绿皮生物分散在营地里面。

    这些绿皮生物只有林克一半高。

    脏兮兮的绿色皮肤布满疥疮,脑袋大得跟身体不成比例,两只尖耳朵支棱着,浑浊的红色小眼睛闪着凶光。

    最恶心的是那张嘴,满口参差尖牙,上面沾着不明物质。

    哪怕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林克看见眼前的场景,闻着飘入鼻子的那股味道,胃酸一阵翻涌,忍不住想吐。

    他努力地克制住不让自己吐出来。

    “嘎?”

    最近的一只地精发现了他们,扯着嗓子尖叫。

    “嘎嘎嘎嘎嘎!!!”

    整个营地像被捅了的马蜂窝。

    “杀!”格鲁克大吼,手中的巨斧划出一道弧线,直接把最近的一只地精从左肩劈到右胯,红红绿绿的液体和内脏撒了一地。

    哈维波奇跟上,短刀长矛一阵乱砍乱捅。

    整个营地的地精纷纷挥舞着木棒,尖叫着扑了过来。

    “看好侧翼!”格鲁克吼道。

    林克被推到侧后方,心脏狂跳,手心全是汗。

    这是真实的搏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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