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一章 这回真抽了  重生七七我的幸福年代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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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雨,飞飞,别客气,点菜。”李惊螫把菜单递给妹妹。

    李谷雨眼睛一亮,她当然不会客气,肯定好好吃这些老外一顿大餐,所以先看价格,至于菜名什么的都不重要。

    此刻,他们正在丰泽园三楼的包厢内,本来大胡子史密斯说好的请客,中暑的时候又被李惊螫救治,更要感谢。

    至于点菜什么的,李惊螫他们就包办了,老外会点个屁。

    呃,这个还是不要点了。

    丰泽园也是首都有名的饭庄子之一,擅长鲁菜。

    十年前曾改名为春风饭店,后来建成三层小楼,名字又恢复过来。

    “哥,我点这两个。”李谷雨用小手指着菜单,李惊螫一瞧,点点头,不错不错,砂锅鱼翅,葱烧海参,平时还真不大容易吃到。

    “我要这个乌鱼蛋汤。”孟飞飞也基本领会了大哥的精神。

    李惊螫又点点头:不错不错,据说伟人最喜欢喝的,就是这个,飞飞你很有品味。

    然后他又摸摸李开心的小脑瓜:“开心喜欢吃什么?”

    李开心还不认识几个字呢,哪会点菜,李惊螫就替她点了道甜食。

    然后他自己又点了几个顺口的,凑够了八菜一汤。

    把服务员都给瞧得一愣一愣的,倒不是没见过外国人,他们这经常接待外宾,甚至各国政要都常见。

    不过一般都是以外宾为尊,今天怎么掉过来,这几个小家伙成了主角?

    咱也不敢问呐,好好伺候着吧。

    “李,你的医术很神奇!”等待上菜的时间,大家闲聊,史密斯还念念不忘刚才的事。

    玛丽对这些未知的东西也很感兴趣,在她看来,这简直不可思议。

    “我的母亲是一名中医。”李惊螫也趁机给他们普及一下中医的常识。

    然后又聊了聊史密斯他们的情况,得知一行人来自米国。

    大胡子颇有些得意地介绍自己:“我是一位知名的畅销书作家。”

    李惊螫询问一下他的代表作,史密斯念叨了几个名字,没一个是李惊螫听过的。

    他基本也给这位大胡子定位:顶多就是一个三流货色,更可能是不入流,就这水平,还好意思糊弄人家年轻姑娘?

    不过嘛,倒是可以接触一下,没准这家伙能帮助李惊螫开拓海外市场呢。

    甭管有枣没枣,先打三杆子再说。

    主要是李惊螫没有相应的渠道,可下子碰到个老外,说啥也得试试。

    玛丽也插话进来:“李,你将来也肯定是一名优秀的医生。”

    “是中医。”李惊螫纠正了一句,然后朝史密斯眨眨眼睛,“其实,我也是一名作家。”

    “李,你这个玩笑可不好笑。”史密斯耸耸肩膀,以为李惊螫是拿他开涮呢。

    李谷雨主打的是日语,听不懂他们说啥;可是孟飞飞跟大哥一起学英语呢,立刻开始帮大哥站台:“我哥在儿童文学上发表的葫芦娃,现在可受欢迎啦,全国小朋友都喜欢。”

    她现在说英语还有点费劲,不过大意算是表达清楚,大胡子也不由得认真起来:“噢,李,现在我有点相信天才了,你今年才八岁吧,就掌握了外语,写作还有医术,这简直太神奇啦!”

    李惊螫一脸坦然:“我父亲是知名作家,目前在我们国家最好的大学读书;

    我母亲在最好的中医学校上学,我继承了他们身上优秀的基因,所以这一切都很正常,史密斯先生,请不要少见多怪。”

    跟老外就不能谦虚,摆出实力来,自然就会令他们折服。

    再说了,李惊螫说的都是实情,既然这个史密斯是个不入流的畅销书作家,那李惊螫就准备在对方身上放长线钓大鱼。

    老话说,欲先取之必先予之,他准备先给这个大胡子带去亿点点震撼,等对方尝到甜头,自然会主动登门,到时候,李惊螫就可以尝试跟对方合作。

    李惊螫脑子里适合的故事简直太多了,不过得好好挑选一下,不能给对方太好的,还得留着自个用呢;

    当然也不能太差,不然显不出水平。

    斟酌一番,李惊螫这才开口:“史密斯先生,我这里有个故事,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大胡子现在哪敢轻视眼前的娃娃,连连点头。

    事实上,他这次来华夏,也是听闻这个古老而神秘的国度,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璨烂的文化,史密斯想来找找创作灵感。

    他们国家有一位前辈,是女性作家,取了个华夏名字叫赛珍珠,还创作了一片以华香农民为背景的小说《大地》,先后获得普利策小说奖和诺贝尔文学奖。

    史密斯这小子,也动了这方面的心思,所以才带着女朋友不远万里,来这边旅行。

    李惊螫于是就讲起了一个关于木乃伊的故事,整体框架就脱胎于电影《木乃伊归来之神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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