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四章 “天道”的首秀  为了给发小治病,我成为了杀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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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秘境出现后,南州的经济和社会就没有正常发展过,不仅地域被一块块明确地以序号划分,这些地域的经济发展也天差地别。

    经济好的如一街、二街、九街,差点的如三街、四街、八街,而最混乱的五街、六街、七街,才是真正的人间地狱。

    越靠近中州和秘境的地方,越是富裕,而被夹在中间的几个地方,就过得很惨了。

    逃到南州的通缉犯和其他狂徒,一般都躲在这几个地方,就连佣兵协会都不在这几个街设分会。

    因为那里太乱了,乱到佣兵协会都有人敢无视其权威,进去明抢,当协会发现杀鸡儆猴根本没用后,就干脆不去那里了。

    但让人感到讽刺的是,这里聚集了很多寻求刺激的富豪,他们在这里建起高楼大厦,看着穷人们在楼下捡垃圾。

    他们不怕穷人抢劫,甚至盼着人来,因为杀人是他们的乐趣,这让他们感到兴奋。

    只有在这里,也只能在这里。

    什么时候杀腻了,就甩甩手不沾一滴血地离开,等下次再来。

    这里就像是他们的牧园,放牧着有点野性的动物供他们取乐。

    这些人,被称为“牧场派”。

    牧场派的人之间形成了默认的规定,那就是定期来打猎,离开时要留下足够的物资,既可以培养这里人们的野性,也可以可持续发展。

    这里的秩序已经固化了,除非直接从地表抹去,不然没人能动摇。

    …………

    南州,西区,六街

    胡槐从酒吧里出来,他拧了一下外套,一片血水滴下,浸湿了本就暗红的土壤。

    他把衣服抖了抖披在肩上,抬头用狠厉的眼神把暗处打量着他的人怼了回去。

    “看起来恶欲酒吧又换主人了。”

    “是啊,这家伙这么猛的吗?竟然一个人挑了狂鲨他们?”

    “也不知道能不能捡个漏……看起来是个……”

    “哈,你要去帮我试试他的底细吗?多谢了。”

    酒吧门口的人们聚集在一起,显然不打算放这个明显不好惹的男人离开,从刚才里面出现打斗声音开始,他们就在外面围起来了。

    恶欲酒吧第一任主人早已成了一个迷,但可以确定的是,他一定死了。

    后来它就开始频繁换主人的日子,这里每天都会死人,但还是有大把的人想要成为它的主人。

    因为这里每天都会有巨大的收入,对于这些人来说它就像夏天里放在阴凉处的冰镇西瓜一样诱人。

    他们每一个人都防备着身边的人,目的却又出奇地一致。

    “一群废物!一起来吧!”胡槐很是猖狂的样子,赤手空拳,迎了上去。

    可那些人,却在后退,他们谁也不想先上。

    胡槐大喝一声,冲着离得最近的一人打了过去,那人硬着头皮格挡,却被一拳打退,胡槐紧随其后又是一记勾拳,那人当即倒地不起。

    其他人一看,战意如潮水褪去,显然,胡槐并非他们以为的强弩之末,而是真的惹不起。

    “他肯定是装的!上啊!”人群里突然有人这么喊。

    这明显是有人故意挑起争端,一看就是牧场派的走狗,但偏偏,还真有人冲上去了。

    “蠢货!”许多人直接骂出来,却也冲了。

    胡槐身手很厉害,但两拳难敌四手,很快就有点落入下风。

    混乱之中,他找准机会突出包围,头也不回地冲进小巷。

    其他人没有追他,因为这时候离开,意味着胡槐放弃了恶欲酒吧,他们要留下来,再次决出一个胜者……

    胡槐跑到一处没人的地方,略显嫌恶地避开地上的流浪汉,恨恨地一拳轰在墙上,震落了一地墙皮。

    他本来想吓退这些人的,没想到却被牧场派的走狗坑了,真是晦气!

    “任务”失败了,只能先回去了,是那群疯子太难对付了,可不关他的事。

    他好整以暇地理好有些凌乱的衣服,打算回去随便打发了那两方。

    “站住!”

    前方突然传来了一阵喧闹,好像有什么人被追了,胡槐抱着看戏的心态瞅了过去。

    才一转头,就被一个小个子狠狠撞了一下,撞完人,还头也不回地跑了。

    胡槐一个趔趄,稳住身体一看,是个穿着破破烂烂的黑头发小孩,这会都跑出去七八米远了。

    “死东西!找死啊!”

    胡槐摸摸口袋,没少东西,就远远地骂了一句,并没有去追,因为已经打过架了,现在不怎么想动手。

    这时有个男人从他旁边快速跑过去,直追着那小孩去了,口中还骂骂咧咧地叫着什么。

    胡槐眯着眼睛看了一会,才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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