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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林意忽然听到前方巷口传来争执声。
他抬眼望去,只见两个穿着黑色短褂的混混正堵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
嘴里不干不净地嚷着什么“欠债还钱”、“你爹把你卖给我们大炮哥了”之类的话。
那女孩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碎花布衫,脚上一双黑布鞋,一看就是普通人家出身。
但那张脸却让林意的目光微微凝了一下。
眉如远山,眼若秋水,鼻梁挺直,唇形饱满,整张脸的轮廓与青山知可子有九分相像,是戴梦。
与此同时,街角处一个穿着便装的高大男人也听到了那边的动静。
他原本正靠在墙根底下抽烟,听到女孩的惊呼声才懒洋洋地偏过头看了一眼。
这一看,他的目光就黏在了那女孩脸上,烟头从他指缝间滑落,他舔了舔嘴唇,把手插进裤兜里,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朝巷口走去。
那张脸林意也认得——马光燊,《大闹广昌隆》里的渣男男主角,靠着这张英俊的脸和几句花言巧语骗取了方茵的一颗芳心。
原来如此,大闹广昌隆的剧情,而且还是剧情开始之前——
此时的马光燊还没认识戴梦,而方茵应该也还没有从南洋回来。
林意坐在黄包车上看着这一幕,嘴角微微弯起。
“原来是英雄救美么?难怪戴梦对他那么死心塌地。”
林意喃喃自语了一句,眼中闪过一丝极淡的笑意。
他忽然做出决定——打断这段孽缘。
不是因为他心善,纯粹是因为马光燊这种人不配。
而且戴梦这张脸和这副性格,放在他手里比放在马光燊手里有价值得多。
黄包车司机也看到了巷口的动静,摇了摇头,叹了口气:“那女人危险了,那两个是福兴社罗大炮的人。
被他们盯上的女人,没一个有好下场。
先生,咱们还是——”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卡在了喉咙里。
因为后座上已经空了,只有一张港币在座椅上。
司机揉了揉眼睛,一副见了鬼的模样,拉着黄包车就走,连热闹都顾不上看了。
……
林意瞬移到了戴梦身前。
两个混混正伸手去抓戴梦的胳膊,手指还没碰到她的袖子,眼前忽然一花,一个穿着深色西装的男人已经挡在了他们面前。
他出现的速度太快了,快到两个混混都愣了一下,以为是自己眼花了。
但眼前这个男人确实站在那里,身姿笔挺,气质矜贵,一看就不是他们平时能惹得起的那种人。
“你不要多管闲事。”
那个叼着烟的混混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把烟头吐在地上,语气虽然还撑着几分硬气,声音却已经不自觉矮了几分。
“她老爸欠了我们大炮哥赌档的钱,已经把她卖给我们当妓女还债了,白纸黑字画了押的。”
“是啊,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另一个混混也赶紧补了一句,目光在林意的西装料子上飞快地扫了一下。
“我们是福兴社的,这位先生,你可要想清楚了。”
福兴社是港岛第二大社团,仅次于和字头水房。
至于后世鼎鼎大名的某义安和14K,这个时期还没成立。
在九龙一带,福兴社的名头还是很能唬人的。
林意心里一喜,原来此时的戴梦还没当妓女。他转身看向戴梦,果然还是雏鸟。
而戴梦同样正仰着脸看着他,那双眼睛里还残留着没干的泪痕,但更多的是一种毫不掩饰的痴痴的注视。
她从小在猪肉摊边上长大,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但从没见过一个男人有这样干净利落的气质。
他站在她面前,像一堵墙,把她和那两个混混隔开,也把她所有恐惧和绝望都隔开了。
虽然林意看了过来,她却完全没有想要移开目光的冲动——
她的性格本就敢爱敢恨,喜欢一个人就会一直看着,不喜欢一个人连多看一眼都觉得多余。
两混混见林意完全把他们当空气,只顾着跟那个女人“深情对望”,终于彻底怒了。
叼烟的那个一把扔掉烟蒂,伸手就要去拽林意的领子:“好小子,你是敬酒不吃——”
“滚!”
林意转过身,眼中闪过一道极其短暂的幽蓝色光芒。
两个混混看到戴梦的脸忽然变了。
变成了另一张女人的脸,惨白的皮肤,乌黑的嘴唇,披散的长发遮了大半张脸,正是楚人美标志性的阴冷面孔。
“鬼啊——”
两个混混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尖叫,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得干干净净。
站在街角的马光燊看到这一幕,不甘地往戴梦的方向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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