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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
主席一聽意見就高興起來“好啊,啊同志哥,你坐下慢慢說。”
“好的,主席。主席,我原來在蜀省宣傳口乾過。我覺得,從內政上來說,除了生產技術的提高以外,資訊傳播途徑和速度是後世與現在的最大區別。想
必主席也是看到這- -點了。但是我覺得這一年以來,我們黨在國內的文宣上發力不夠。遠遠沒有達到教育全黨,發動群眾的效果。蜀省空有先進的宣傳手
段,沒有施展出來。比如,這次主席報告中提的黨內派系,山頭的問題,完全可以提前兩個月在全社會公開發起討論,醞釀差不多了,黨代會上主席再一錘
定音,豈不更好?可以避免歷史.上蘇聯二十大那種突然轉變對社會造成的動盪。
主席帶頭鼓掌"這個同志說得好哇,這個意見很重要,也很中肯,指出問題,點明後果,還提出切實有效的辦法。很好嘛。”
主席這邊的討論很熱烈,很開心,但是北京代表團裡就有濃重的火藥味了。北京代表團的分組討論是張浩同志參與的。
“張浩同志,我不是很認可你代表中紀委的報告,我認為你說的關於幹部婚姻變化需要入刑查處的觀點,既不符合實際,也是與我黨以往的法律法規相沖
突的。早在1931年李德勝同志就簽發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條例》明確提出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夫一 妻等原則十多年過去了 ,今天張書記卻公然提
出不準幹部自主婚配,是不是不太妥當啊?我認為只要不是強迫、威脅婦女,那麼個人婚姻自主就不應該受到干涉。”- 名代表毫不客氣當面指出問題。這個
頭炮一開,議論聲一下就大了起來,仔細一聽,贊同這個意見的人很多。
張浩問道“請問這位同志,你是否是否已經結婚,正是屬於我說的那種情況呢?”
“張書記,我18歲跟著黨幹GM,今年32歲,還沒有娶妻生子,你的政策影響不到我,我就是就事論事而已!”
“嗯,同志你說的有道理,我是完全認可你說的關於依法執政,依法治黨的說法的。我剛才也聽了很多同志都在議論這一- 點。那麼我現在就重申一下我的
觀點,注意了,強搶民女的那種是肯定不在我們的討論範圍的。
“那是當然了,張書記。”
“首先第一點,婚姻法是我黨一貫的主張,我肯定也不能違背。主席說過,婚姻法可以說是普及範圍最廣的大法,對於解放婦女;釋放社會生產力,與反
動勢力爭取民心有巨大作用。黨員也是國家的一-份子,在黨員幹部的婚姻問題.上,我們同樣應該依法行事。這-點,我張浩與各位並無異議。
第二,我一真強調的黨的幹部與普通群眾不同,應該有更高的自我約束標準,這一點大家應該也沒有意見吧?先不要急著反駁我,咱們慢慢捋。關於黨
員幹部要有更高的自我要求,都沒有意見了哈。好。
第三,為什麼會出現換老婆的情況?剛才這位同志一直未婚,進城以後,隨便娶誰家的姑娘,只要人家願意,那是頭婚,不叫換。換老婆,一定是在進
城以前就有老婆了,進城以後,新認識的姑娘更好,所以要換。哎,同志,先不要打斷我,聽我說完。我知道大家想說什麼,我所謂的更好,不一定單指外
貌更漂亮。文化水平更高,掙錢能力更高,和自己更有共同話題,都屬於更好的範疇,沒錯吧?一句話,他感覺現在認識的人比原來的老婆更適合和自己一
起生活。好了,問題就在這裡,原來的老婆怎麼來的,有可能是當年在家鬧GM以前,封建家長的包辦婚姻,甚至就是家裡的童養媳。這種情況很多。也有
的是後來認識的,自由戀愛以後結婚的。不管是哪種情況,你與人結婚了,上了床,圓了房,還生了娃,現在遇到更心儀的就要把人家掃地出門,這合適
嗎?古人都還講一-個糟糠之妻不下堂呢?為什麼到了自己頭上,這封建社會都有的道德品質都一塊兒不要了?
“既然張書記也承認了一些是包辦婚姻,那這種婚姻帶來了對雙方共同的傷害,為什麼不能放手讓大家都去追求各自的幸福,而是要強行捆綁在一起,繼
續讓人痛苦下去呢?而且就算是自由戀愛結婚的,那麼現在自由離婚,是不是也沒有違法啊?為什麼在張書記看來就+惡不赦了呢? "火藥味十足啊。
“問得好,如果雙方都感到不幸福,當然應該分開以後各自追求各自的幸福,如果感情破裂,法律也保護離婚自由。都沒有問題。但是,我對此也有幾點
意見。
第一,不管是結婚自由還是離婚自由,說到底,婚姻法的保護物件還是以稍顯弱勢的婦女為主,特別是在這個時代,剛才這位同志也說了,李德勝同志
當年頒佈的婚姻法目的就是保護婦女。那麼好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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